朱金超,男,汉族,
1967年11月出生,中国共产党党员,
西华县检察院四级高级检察官。
朱金超同志1989年参加工作以来,始终把党的事业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他办结的“套路贷”案件,涉案金额高达1.59亿余元,被害人涉及全国各地16万余人;他还办理了西华县首例恶势力案件,27名嫌疑人全部被依法判处二至十年有期徒刑,打赢了西华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仗。朱金超32年如一日,扎根在基层、战斗在一线,把工作当生活,把事业当生命,2021年9月1日上午,在连续主持讨论4起案件后,因劳累过度倒在了他一生钟爱的检察工作岗位上,终年53岁。
朱金超同志去世后,最高人民检察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周口市委主要领导分别对朱金超同志作出批示,周口市委追授他为全市“优秀共产党员”,《检察日报》《河南日报》《河南法制报》《周口日报》和河南电视台、“最高人民检察院”官微、“河南检察”官微等多家媒体分别报道了朱金超同志的先进事迹,在广大人民群众中引起强烈反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