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我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以促进劳动人事关系和谐稳定为目标,稳妥处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有力维护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事业的有序发展。
一、办案流程信息化
为进一步做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投资15余万元,完成劳动争议调解仲裁信息化系统建设的安装、调试,实现办案流程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将办案实践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经过信息化改造后的仲裁庭实现了庭审全程同步录音、同步录像、同步记录、同步刻录等功能,极大的提升了劳动仲裁的公信力。
二、法规执行常态化
在案件处理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坚持“以调为主、调处结合、积极协调、维护和谐”的工作理念。建立健全快速立案制度,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依法处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有效化解了各类社会矛盾,维护了和谐稳定的劳动秩序。
三、人员素质职业化
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积极推进仲裁员职业化建设,加强提升仲裁员业务水平,积极参加了省厅举行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培训班,全部取得了仲裁员培训合格证书。在办案中灵活的运用各种技术手法,沉着冷静分析问题,使业务素质到达新的高度。
四、办案质量高效化
2021年以来,县仲裁院克服疫情原因带来的不利影响,接到申请后,采取快立、快审、快调、快裁的处理模式进入程序。共受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34起(调解89起、裁决45起);其中确定劳动关系12起,工伤待遇类争议11起,劳动报酬类争议91起,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争议20起,涉及职工当事人134人。为当事人挽回各类经济损失共1000多万元。处理案件的时限和结果不断高效,有力的维护了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