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15日 星期四
长者助手
无障碍浏览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部门动态信息  > 正文

货车突然自燃 交警及时灭火

来源:本站     时间:2022-01-03     点击数:5801
字体大小:【 】  打印 打印 分享到:

  近日,一辆货车在泰安东路路口东30米处突然冒出滚滚浓烟。执勤的交警发现后,秒变“消防员”,及时扑灭火情,迅速消除了安全隐患。

自燃.jpg

  据了解,2021年12月31日上午9时左右,县交警大队城区中队交警在泰安东路执勤点执勤时发现,一辆停靠在路边的货车,车厢内冒出滚滚浓烟……交警快速反应,提醒过往车辆注意避让。随后,他们到旁边商户店里找来水盆、灭火器,对准冒烟的车厢部位进行扑救。随后县消防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将自燃车辆火势扑灭。由于执勤交警与消防人员出警及时、处置得当,最大限度挽回了损失,事发路段也没有形成大面积、长时间交通拥堵。

交警.jpg

  县交警大队城区中队中队长刘涛:“冬季空气干燥,车辆易发生自燃。驾驶人在驾车出行前一定要检查车辆的各项安全性能,避免发生事故。此外,在车辆行驶过程中,驾驶人看到交警或救援人员在处置其他车辆自燃、交通事故等情况时,切勿停车围观,避免因此发生危险。”(卢冠东)

  ▌文章为沈丘融媒体中心原创,转载或内容合作请联系我们。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主办:中共沈丘县委  沈丘县人民政府  承办:沈丘县融媒体中心
网站标识码:411624000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41120200100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642035
豫ICP备13003979号-1 公安备案号:豫公网安备41162402000128号  版权所有:沈丘县政府网2011-2025  
网站运维电话 0394-5222096  邮箱: sqrmtzx@163.com
党政机关
网站标识
X
X
X
X
X
X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