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自由”的现状:成就与问题
回顾历史,中国人民追求自由的道路是漫长而坎坷的,甚至经过了血与火的斗争,但同时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近代中国沦为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深受外国列强的侵略和奴役,国家主权沦丧,人民的自由失去了起码的保障。中国共产党领导全体人民完成了新民主主义革命,实现了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为广大人民个人自由的实现提供了民族和国家基础。新中国成立后,党领导人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废除了压迫人民的旧制度和旧习俗,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在经济上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在政治上实行人民民主专政制度,从根本上消除了阻碍全体人民享有自由的社会政治经济制度,从此,中国人民在共产党的领导下走上追求自由和权利的新阶段。改革开放时期,中国共产党提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破除了“两个凡是”的思想禁锢,倡导解放思想,极大地促进了思想自由,并带来一系列的制度和体制创新。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在经济上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自主经营、自主消费、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的现代市场体系,打破多年的封闭状态,与世界市场接轨,实行自由贸易。在政治上确立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框架,不断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相关机制,使人民能够广泛地参与政治决策过程。在法律上明确规定和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使广大人民都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等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与人格权以及一系列社会经济、文化权利和自由。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发展突飞猛进,居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不仅解决了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使13亿中国人都能享有生存发展的基本权利和自由,而且不断完善社会建设,加大对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的支持力度,有效扩大了人民的社会、经济、文化权利和自由。这一切,都为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终极目标奠定了牢固的基础。
但不可否认的是,中国目前仍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仍然不少存在制约人自由和权利的因素,诸如发展水平有待提高,社会财富积累不够,社会制度和各方面体制不完善、旧的传统习俗和旧体制的残余等等。总的来说,当前我国自由方面存在的问题包括:社会建设相对滞后,社会保障体系不够完善,产生了上学难、就业难、看病难、住房难等民生问题,未能满足人民实现生存发展自由的基本前提;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城乡之间、区域之间、行业之间、居民之间差距过大,从而造成收入、就业、教育、医疗、住房等保障生存和发展自由的资源分配不平等,使一部分人无法享有自由生活自由发展的条件和基础;民主法制尚不够健全,一些政府和执法机关尊重人权和公民自由的意识比较薄弱,在执法过程中对公民人身自由造成侵犯;户籍制度影响公民的迁徙自由,特别是二元户籍制对农民自由的限制,不仅造成身分、流动的不自由,也使农民无法平等享有教育、就业等自由发展的资源,等等。
(四)促进自由的原则和途径
马克思说过,“权利决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制约的社会文化发展。”[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305页。]实现以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核心内容的马克思主义自由目标,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不能脱离实际盲目求快,而要依据当前发展阶段的社会经济文化条件制定相应的权利和自由清单,逐步实现自由的终极目标。
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是实现自由的实践基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为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提供现实条件。只有生产力发展了,才能满足人们多方面的需要,培养和挖掘人多方面的能力和才干,形成普遍的交往体系,为人自由丰富的个性和全面自由的关系提供物质条件。因此,要实现自由必须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为前提。只有不断发展生产力,扩大生产交往,让集体的一切财富充分涌流,自由的实现领域和实现程度才能得到拓宽和加深。
促进自由是一项系统工程,既需要社会条件不断完善,也需要全体人民觉悟和素质的提高。首先,自由的实现必须由制度来保障。推进社会主义政治体制改革,保证人民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政治权利和自由不仅关系到人民的主体地位,而且影响公民其他方面权利和自由的享有,因此要扩大人民民主,并实现公民各项权利得到保障和不断发展基础上的民主。其次,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坚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使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和自由得到保障。还要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和宣传,树立社会主义权利、自由、民主和法治观念。既保证公民的自由和权利得到尊重和保护,又保证公民自觉依法行使权利和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