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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优化营商环境“两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

来源:本站     时间:2021-08-25     点击数:6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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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4日,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优化营商环境“两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殷晓春,副主任路轲、李广其,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卫健委党组书记张治君,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县总工会主席李辉出席会议。副县长严坤、县法院院长赵振勇、县检察院检察长李世龙、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韩志新列席会议,县直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各乡镇(办)人大主席,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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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上,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广其宣读《沈丘县人大常委会检查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实施方案》,并传达了省市人大常委会有关精神;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县总工会主席李辉宣读《沈丘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成立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领导小组的通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卫健委党组书记张治君介绍我县目前疫情防控情况。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殷晓春在会议讲话中指出,这次执法检查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我县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行动,是县人大常委会落实县委“万人助万企”活动的重要举措,也是今年常委会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

  殷晓春要求,县“一府两院”及相关部门和各乡镇(办),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密切配合,扎实做好有关工作。各相关部门要继续加大对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宣传贯彻力度,提高全社会对营商环境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进一步提升创新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效率。要巩固当前成果,强化问题导向,坚持精准发力,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提质提速提效。要建立长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推动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殷晓春强调,开展好这次优化营商环境执法检查活动,事关全局和长远发展。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办)、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室)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切实负起法定责任,强化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好执法检查各阶段工作,共同把这次执法检查各项任务落实好、实施好,为全县营造环境持续优化,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郭红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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