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13日 星期二
长者助手
无障碍浏览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公告公示 > 正文

限期迁坟告知书

来源:本站     时间:2021-05-07     点击数:22909
字体大小:【 】  打印 打印 分享到:

限期迁坟告知书

 

沈政3

因沈丘县体育森林公园项目建设需要,为加快我县城镇化建设,促进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根据国土资源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坟墓迁移事项告知如下:

一、迁坟范围

征地红线范围内涉及到的坟墓具体位置:高铁以南、大于楼村室以西、沈郸快速通道以东、大于楼小学后东西路以北。

二、补偿标准

迁坟补偿标准按照《沈丘县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2013〕4号)文件执行。

三、迁坟期限

请上述征收范围内坟墓权利人务必于2021年5月16日前到 东城街道办事处办理搬迁补偿登记等相关手续,并将坟墓迁出,逾期未办理手续并搬迁的视为无主坟处置。请广大知情群众相互转告。   

特此通告。

沈丘县人民政府

2021年5月7日


主办:中共沈丘县委  沈丘县人民政府  承办:沈丘县融媒体中心
网站标识码:411624000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41120200100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642035
豫ICP备13003979号-1 公安备案号:豫公网安备41162402000128号  版权所有:沈丘县政府网2011-2025  
网站运维电话 0394-5222096  邮箱: sqrmtzx@163.com
党政机关
网站标识
X
X
X
X
X
X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