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期迁坟告知书
沈政〔3〕号
因沈丘县体育森林公园项目建设需要,为加快我县城镇化建设,促进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根据国土资源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坟墓迁移事项告知如下:
一、迁坟范围
征地红线范围内涉及到的坟墓具体位置:高铁以南、大于楼村室以西、沈郸快速通道以东、大于楼小学后东西路以北。
二、补偿标准
迁坟补偿标准按照《沈丘县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2013〕4号)文件执行。
三、迁坟期限
请上述征收范围内坟墓权利人务必于2021年5月16日前到 东城街道办事处办理搬迁补偿登记等相关手续,并将坟墓迁出,逾期未办理手续并搬迁的视为无主坟处置。请广大知情群众相互转告。
特此通告。
沈丘县人民政府
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