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县人大召开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殷晓春,副主任闫开兴,县人大党组成员、工会主席李辉及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副县长张锐、县法院院长赵振勇、县检察院检察长李世龙及县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办)、县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室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闫开兴主持。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法院、县检察院关于加强司法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县公安局关于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县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决算和2020年上半年财政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20年县级预算调整方案;听取并审议了县医保局关于我县医疗保险工作的报告。会议同意王琳同志辞去沈丘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关于县法院、县检察院加强司法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要求,县法院、县检察院要进一步转变司法作风,树立审慎善意司法理念,杜绝机械执法、就案办案,提升司法服务水平,要立足审判职能,提升办案质效,切实减轻企业诉累,要加强对审判执行中涉企热点问题、普遍性问题的调查研究,帮助企业防范化解矛盾纠纷,全面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关于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工作。会议强调,县公安机关要建立健全机制,营造良好执法环境;要加强监督检查,促进规范化执法执勤,提高规范执法水平;要加大对民警的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民警规范化执法能力。
关于财政决算与财政执行及财政预算调整情况。会议指出,2019年全县实现财政平稳健康运行,今年上半年,面对疫情影响,全县上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截至6月底,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87930万元,占预期目标的53%,同比增长1.8%,增收1528万元,收入总量名列全市第二。下一步,县财政部门要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细化编制内容,加强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杜绝滞留、挤占、挪用和浪费财政资金,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关于医疗保险工作情况。会议强调,医保部门要根据医保政策规定和工作实际,健全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对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的监督检查。要加快县级医院与乡镇卫生院的医共体建设,促进资源共享,人才下沉,技术协作,进一步完善医保政策,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殷晓春在会议总结讲话中要求,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各乡镇人大主席团、人大代表联络站要继续贯彻落实好十九大精神,努力建好、管好、用好代表联络站,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特别是近期要严格执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星级人大代表联络站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增强责任意识,夯实服务保障,进一步强化措施,保质保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努力推动我县人大代表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窦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