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我县召开最低收购价粮食收购协调会暨2020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收储库点定点工作专题会议。
会议听取了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中央储备粮沈丘直属库有限公司、农发行沈丘县支行(以下简称“县级三方”)有关负责同志关于定点资料会商审查和现场验收情况的汇报,并就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研究,形成一致意见,确定沈丘刘庄店金麦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等13家单位为2020年第一批小麦最低收购价收储库点。
会议指出,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做好今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收购工作意义重大。会议要求,要严格按照河南省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2020年最低收购价粮食收购工作方案的通知》(豫粮文〔2020〕6号)和《关于上报河南省2020年最低收购价小麦收储库点的通知》(中储粮豫〔2020〕41号)有关要求,并组织成立了由副县长吕孝坤为组长,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11个部门为成员的县级协调会商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县级协调会商工作机制领导小组负责进行监督,县级三方具体落实,共同执行好国家最低收购价等粮食收储政策。(刘 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