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的监督抽检中,涉及我辖区沈丘县万金清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至尊开花牛筋丸监督抽检监测不合格(抽样单编号:(PP19410000443035368)现将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在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监督抽检中,沈丘县万金清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至尊开花牛筋丸,胭脂红实测值0.00033g/kg,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二、查处情况
经沈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该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至尊开花牛筋丸,2019年09月生产的,共生产50箱,每箱4袋(2500g/袋),每箱110元,共计500公斤,货值金额5500元,已销售1箱,召回封存49箱。
沈丘县万金清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三)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依据相关规定沈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沈丘县万金清真食品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如下:
1、罚款50000元。
三、整改情况
沈丘县万金清真食品有限公司已在规定时限内向沈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整改报告。2020年3月11日,沈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店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
沈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0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