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零星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巩固禁放成果,有效防范烟花爆竹非法储存经营事故发生,现就进一步加强零星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公告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县禁放后,我县仍有个别群众顶风违法,私自储存经营燃放烟花爆竹,严重违反有关规定,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深刻吸取北城办瑞祥物流“5.30”火灾教训,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居民必须充分认识私存、私卖、私放的危害性和重要意义,协力同心,广泛开展零星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全力维护全县安全大局稳定。
二、加大整治力度。各乡镇办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明确一名副职专抓,由乡镇办派出所、应急办牵头,组织人员对本辖区开展拉网式排查,对发现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一律没收,对阻挠执行公务者,依法处理。
三、倡导主动上交。全县所有私存、私卖、私放烟花爆竹者,要主动上交私存烟花爆竹,终止买卖和私放行为,违者依法进行严厉打击。
四、鼓励揭发举报。对举报查证属实者,按数量和价值给予现金奖励,并为举报者保密。对不主动上交者,查处后,严肃进行处理。
五、夯实整治责任。各乡镇办党委、政府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大整治工作力度,对工作不力者依纪追责,对造成事故的依法问责。
举报电话:
县公安局:110
县应急局:5103606
县消防大队:5218510
沈丘县公安局
沈丘县应急管理局
沈丘县消防救援大队
二零二零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