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丘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做好全县企业项目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
第十三号
各乡镇(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商务中心区管委会,各企业:
为推进县域经济发展,在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阻断疫情传播,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前提下,做好我县工业企业有序复工复产,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复工复产前后的疫情防控工作。清醒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面临的艰巨任务和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把复工复业疫情防控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各行业主管和卫生健康部门要根据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要求,进一步指导企业健全防疫组织,落实防疫责任,完善疫情防控措施,备齐疫情防控物资。产业集聚区、商务中心区、乡镇(办事处)要加强对辖区内企业疾控工作的监督检查,坚持一厂一策、分类指导的原则,指导企业做好员工排查登记、按要求隔离,做好体温筛查、健康监测和防护,合理安排员工工作、居住、饮食场所疫情防控。复工复业的企业要严格按照《企业复工复业前后六个到位、五个强化》(见附件) 及相关防疫工作实施细则做好各项工作,坚决杜绝因复工复产带来疫情隐患。
二、组织企业有序复工复产。要落实防疫应急物资、生活物资保障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仔细摸排梳理本区域内企业、项目,指导达到疫情防控条件的企业、项目有序复工复产。要加强动态监测,及时掌握本区域重点生产企业的产能、库存、复产进展等生产供应情况,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存在问题等复工情况。要及时协调解决生产、建设过程中用工、物流原材料、资金等问题。
三、做好跨区域用工劳务对接。对产业集聚区、商务中心区辖区内有跨乡镇返岗需求的员工,由企业提供员工名单、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居住地址,通过产业集聚区、商务中心区等对接机构转至员工所在地乡镇(办事处)。员工所在乡镇(办事处)要对企业所需员工进行健康筛查,严格控制源头疫情安全,建立员工疫情防控健康档案,确保符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乡镇(办事处)、企业要及时向县防控指挥部汇报,与交通运输部门、交警大队做好沟通协调,确保企业所需员工出得来、进得去,顺利返岗,对于达到一定数量规模的员工,要有组织、有计划统一送达或接收,实现“出门进车门,下车进厂门”直达运输,降低人员返岗途中因频繁乘换引发的交叉感染事故发生。
附件:企业复工复业前后六个到位、五个强化
沈丘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9日
附件:
企业复工复业前后六个到位、五个强化
一、复工前要做到六个到位
1.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企业按照法人负责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原则履行主体责任并制定承诺书。
建立劳动关系处理机制,妥善处理劳资和稳定问题。
2.防控方案制定到位
制定本企业疫情防控的工作方案和复工生产方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应急处置、安全生产等内容,落实落细各项举措。
3.员工信息摸排到位
企业严格摸排员工出行轨迹,全面掌握员工当前身体状况、假期外出情况、与重点疫区人员接触情况及共同生活成员健康状况。
建立员工“一人一档”每日登记制度,按照来源地情况按防疫要求分类管理。
4.联动防控机制到位
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机构,落实专门的疫情防控工作班子和管控人员,各项职责分配到人。
落实专职人员,每天按时如实将职工健康状况、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等情况向所在地政府报告,实行网格化管理。
5.防控物资准备到位
配齐足够的防护口罩、消毒液、红外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用品,落实临时隔离点,厂区、楼宇各公共场所消毒防护到位。
6.安全生产保障到位
复工前做好供电、供水、空调设施和电气电路、危化品储存的安全检查。
做好车间、仓库等的机械设备、特种设备、工装治具和作业环境的安全检查。
职业卫生和劳动防护到位。
二、复工后做到五个强化
1.强化员工管理
做好员工每日健康监测:监督员工每日进行健康打卡,及时审核上报属地政府部门。指定专人落实每日对所有员工进行体温监测,一天不少于两次。
做好场所封闭管理:对员工上班工作场所、厂区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督促员工佩戴口罩,非住宿员工不得进入,体温异常者未经检查排除感染不得进入。有条件的企业提供班车接送服务并做好消毒。
2.强化就餐管理
有食堂的企业集中供餐、独立分餐,并尽量分批错时用餐;没有食堂的企业集中订餐、独立分餐;员工就餐时距离保持1米以上,禁止聚集用餐。
餐具、饮具等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消毒。
食堂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环境整洁,确保食材及制作过程不受污染。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保持良好个人卫生。
3.强化卫生防护
加强工作场所全面通风,尽量开窗增加通风换气次数。安装有机械通风设施或使用空气调节的工作场所,要加强机械通风量或空调新风量,暂停使用中央空调。
厂区内所有垃圾分类处置,严格按照卫生部门要求规范处置。
生产车间、办公室、食堂、宿舍等重要场所及其设备、门把手、电梯、卫生间、地面等公共部位均要定期消毒到位,每天不少于2次。
4.强化教育宣传
密切关注员工的心理健康和心理卫生,加强防控知识宣传,消除和减少疫情带来的感染恐慌及心理伤害,避免极端事件的发生,教育引导职工不信谣、不传谣。
推广健康生活方式,合理安排作息,倡导员工适当、适度活动。
提倡有条件的企业开展网络办公或远程办公。
疫情期间一律暂停召开员工大会、开展集中培训等人员密集聚集的相关活动,减少人员外派出差,不得安排员工到疫情严重地区出差。
教育员工不到人员密集场所活动,不走亲访友和聚餐,乘坐公共交通时应佩戴口罩。
5.强化应急预案
企业与属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建立疫情防控联动机制,一旦发现体温异常者(体温超过37.3℃)必须立即就地隔离,并报告属地疫情防控主管部门,按要求第一时间送定点医院就诊,对所有密切接触者按规定实施隔离,落实各项管控措施。
针对重要岗位员工因疫情缺员等突发情况,做好安全生产及环保管理防控预案,因疫情导致重要岗位人员不足,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停工停产,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