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掌握县委2018年度被巡察单位整改落实情况,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五个专项检查组,于2019年12月3日-6日对县委第六轮巡察的6个(县公路局、县城管局、县国土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规划办)和市委第八轮巡察的4个(县法院、县公安局、县信访局、县司法局)共10家单位巡察整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为确保此次专项检查不走过场,取得实际效果,县委巡察办提前谋划,做足功课。制定了《巡察整改情况专项检查实施方案》,抽调精兵强将,封闭培训一天,检查结果在全县通报。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谈话、对照清单、核对台账、查阅资料、实地走访等方式对被检查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深入细致检查。总体来看,被巡单位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反馈的问题大部分得到解决,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整改不到位、不彻底问题。
此次检查发现未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问题37件,针对于此,县委明确指出,相关单位要把整改作为对党忠诚的试金石,继续加大整改力度,真改、实改、立即改;对整改不力、虚假整改、纸上整改的单位和个人,该曝光的曝光,该约谈的约谈,该撤职的撤职,绝不手软,一查到底。(宋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