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丘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沈脱贫组〔2017〕94号
沈丘县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推进非贫困村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
我县共有贫困村159个,有贫困人口的非贫困村389个,有贫困人口的非贫困村占全县578行政村的67%,非贫困村贫困人口占全县贫困人口的二分之一,随着贫困村财政投入力度的加大,非贫困村和贫困村基础设施、社会服务设施和产业发展差距越来越大,非贫困村的脱贫攻坚任务繁重,群众反映强烈,为了统筹推进全县脱贫攻坚工作,确保如期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确保贫困人口较多的非贫困村贫困人口顺利脱贫,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社会服务设施达到贫困村脱贫保准,村集体经济收入逐步提高,确保2017年全县脱贫摘帽,2020年非贫困村贫困人口与全县人民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二、推进举措
(一)加大财政投入。在贫困村达到脱贫标准的基础上,向非贫困村加大财政投入,在分配统筹整合资金资金时,加大贫困人口权重,支持非贫困村脱贫攻坚。
(二)加大项目支持力度。从2017年开始逐步加大非贫困村项目实施,将非贫困村符合条件的扶贫项目纳入项目库管理。
(三)加大产业扶贫支持力度。实施非贫困村特色产业提升工程,着力破解村集体经济薄弱难题。积极培育扶持致富带头人,激发广大贫困户勤劳致富、脱贫光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大力发展扶贫车间和特色农产品加工,引导贫困户就近就业,增收脱贫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保障贫困群众稳定增收,不断巩固扩大脱贫成果。
(四)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结合贫困群众对非贫困村道路条件差,群众反映强烈,加强非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补齐制约发展短板,增强发展后劲。加快贫困村与非贫困村之间、非贫困村村内道路、扶贫车间和产业扶贫基地道路建设,尽快实现非贫困村和规模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
(五)加大对非贫困村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支持力度。加大对非贫困村全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饮水安全投资,所有贫困户户户通安全饮水。对非贫困村安全饮水和水利基础设施项目纳入项目库,指导加快项目前期工作,优先安排投资。
(六)加大对非贫困村农村危房改造。对非贫困县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五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的危房户全部纳入补助范围,优先下达改造指标。
(七)实现非贫困村电网规划全覆盖,加大非贫困村电网建设改造力度,非贫困村贫困户户户通电,电网建设标准不低于全县平均水平。
(八)加强非贫困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按要求实现非贫困村级标准化卫生室建设全覆盖。
(九)深入推进非贫困村文化扶贫建设。按照“八个一”的标准加大非贫困村文化广场建设,非贫困村贫困户户户通有线电视和宽带。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办事处党委和政府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非贫困村脱贫攻坚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健全脱贫攻坚工作机制,非贫困村乡镇党委书记和村党组织书记遍访贫困户,要统筹好贫困村与非贫困村、贫困户与非贫困户的关系,防止出现“悬崖效应”。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办事处党委和政府和非贫困村村两委要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增强政治担当、责任担当和行动自觉,层层传导压力,建立工作台账,压实脱贫责任,加大问责问效力度。认真落实非贫困村支部书记履行脱贫攻坚第一责任人责任。
(三)加大社会扶贫力度。深入开展“千企帮千村”精准扶贫行动,引导民营企业在非贫困村开展产业扶贫、就业扶贫,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通过参与非贫困村脱贫攻坚。支持社会组织参与非贫困村脱贫攻坚,确保非贫困村贫困人口发展需求与社会帮扶有效对接。
(四)建强基层组织。深入推进非贫困村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全面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选优配强非贫困村“两委”班子尤其是党支部书记,深化村主职干部专职化管理,每年对村党组织书记集中轮训一次,切实提升政治觉悟和履职能力。加大整顿软弱涣散贫困村党组织力度,采取领导挂点、部门帮扶、干部驻村、选派第一书记等措施,抓好精准整顿,实行销号管理。
(五)加大监督执纪问责。深入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对于非贫困村履行职责中出现的问题,在容错、纠错的同时,确属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办理。对扶贫领域出现贪污、截留、挤占、挪用扶贫资金的,绝不姑息。对发生违规违纪问题,将开展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双查”,并追责问责。
沈丘县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