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难”问题,按照省、市精神,县编办积极行动,周密部署,唱好“一二三四”歌,做好清理规范各类证明工作。
一、明确一个目标。通过清理规范各类证明,优化政府服务,提高行政效能,减轻企业负担,便利办事群众,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良的政务服务环境。
二、做到两个全面。一是全面排查。要求各单位一把手负总责,明确专人具体实施,对本单位进行全面细致排查,把各类证明“干啥用、啥依据”等情况弄清摸透。二是全面清理。要求各单位对排查出的证明事项开展研究论证,明确清理规范意见,能清理的绝不保留,并编制形成取消的证明和保留的证明两个清单报县编办。
三、强化三项沟通。一是强化与各单位沟通。利用QQ群、微信群、办公电话等方式充分解释清理规范各类证明的重要性,确保各单位对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到位。针对各单位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和特殊情况,及时在工作群里沟通解决,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强化纵向横向沟通。对于不好把握的问题,积极向市编办进行请教,并加强与周边县市区的联系,学习他们的先进经验和做法,进行吸收借鉴。三是强化与基层沟通。组织人员深入到东城、北城街道办事处开展实地调研,通过查看用印登记、座谈了解等方式,听取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对各级各部门需要基层提供的证明、盖章类材料情况进行初步摸底,为最大限度地精简各类证明、盖章环节打下基础。
四、坚持四个凡是,严格审核标准。县编办与县法制办对各单位上报的各类证明事项进行审核时,坚持“四个凡是”标准,即:凡是无法律、法规、规章和省以上政策文件依据的坚决取消;凡是能凭有效证件办理的坚决取消;凡是能通过部门调查、函询或信息共享方式办理的坚决取消;凡是能通过个人承诺、签字声明或提交协议办理的坚决取消。
截至目前,县编办已集中清理规范各单位上报的各类证明200项,依法保留20项,取消180项,精简率达90%。(县编办 张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