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政〔2017〕14号
沈丘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沈丘县2017年统筹整合财政
涉农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沈丘县2017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3月16日
沈丘县2017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使用方案
为提高我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实现我县脱贫攻坚目标,强化与我县脱贫规划的衔接,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县委农办《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农〔2016〕151号)、《河南省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十三五”时期我县脱贫攻坚目标,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加大统筹整合和资金投入力度,优化涉农资金使用机制,提高涉农资金配置效率,形成全方位帮扶合力,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二、脱贫目标
根据中共沈丘县委、沈丘县人民政府脱贫攻坚实施方案总体要求,围绕转移就业、产业扶持、社会保障、特殊救助等路径,通过产业发展、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等项目的实施,使全县159个贫困村有序退出贫困序列,实现全县6.67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
三、筹资方式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和《河南省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办法》的要求进行筹资。对下达给我县的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中央财政及省配套资金20类61项、省级财政安排财政涉农资金13类28项进行整合。对我县2017年预算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新增债券安排的扶贫资金纳入了统筹整合范围。对一年以上的结转结余资金进行收回,统筹用于我县脱贫攻坚工程。共筹集资金16892.3万元,具体筹资情况见沈丘县2017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汇总表(附表1)和沈丘县2017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明细表(附表2)。
四、具体建设任务与资金安排使用
根据我县脱贫攻坚规划和项目库,经县政府研究批准,将我县已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6892.3万元和待整合的32013.12万元,共计48905.42万元资金安排以下项目:
(一)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
1、县委农办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
1.1沈丘县2017年脱贫攻坚统筹整合资金第一批整村推进道路建设项目
(1)建设任务:为全县20个乡镇(办事处)27个贫困村新建村内水泥道路16.7336万平方米;为1个贫困村新建排水管道1.513千米。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共计2105万元,其中道路建设项目2063.3万元,排水管道项目41.7万元。
(3)时间进度:2017年11月底完成。
(4)绩效目标:道路建设16.7336万平方米,解决63450人行路难问题;新建排水管道项1.513千米,解决1个贫困村排水难问题。
1.2沈丘县2017年脱贫攻坚统筹整合资金第二批整村推进道路建设项目
(1)建设任务:为全县19个乡镇(办事处)44个贫困村新建村内水泥道路27.1905万平方米。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共计3352.6万元。
(3)时间进度:2017年11月底完成。
(4)绩效目标:道路建设27.1905万平方米,解决92560人行路难问题。
1.3沈丘县2017年脱贫攻坚统筹整合资金第三批整村推进道路建设项目
(1)建设任务:为全县10个乡镇14个贫困村新建村内水泥道路31.31公里。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共计1591万元。
(3)时间进度:2017年12月底完成。
(4)绩效目标:道路建设31.31公里,解决26560人行路难问题。
1.4沈丘县2016年脱贫攻坚统筹整合资金新增债券、整村推进道路建设追加资金项目
(1)建设任务:为2016年脱贫攻坚统筹整合资金新增债券51个村和整村推进35个村追加建设资金。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共计1100万元。
(3)时间进度:2017年11月底完成。
(4)绩效目标:道路建设61.100367万平方米,解决86个村村民行路难问题。
1.5市派第一书记专项项目
(1)建设任务:为12个市派第一书记解决工作经费和生活补贴。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共计24万元。
(3)时间进度:2017年12月底完成。
(4)绩效目标:为12个市派第一书记解决工作经费和生活补贴,为第一书记充分发挥作用提供必要条件。
1.6省派第一书记专项项目
(1)建设任务:为3个省派第一书记解决工作经费和生活补贴。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共计165万元。
(3)时间进度:2017年12月底完成。
(4)绩效目标:为3个市派第一书记解决工作经费和生活补贴,为第一书记充分发挥作用提供必要条件。
1.7农业综合开发建设项目勘测设计费项目
(1)建设任务:对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建设项目勘测设计。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共计23.8万元。
(3)时间进度:2017年9月底完成。
(4)绩效目标:对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建设项目勘测设计,为项目实施提供保障。
1.8 2016年整村推进项目管理费
(1)建设任务:对2016年整村推进项目进行监督管理。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共计105万元。
(3)时间进度:2017年9月底完成。
(4)绩效目标:为2016年整村推进项目顺利完成提供保障。
2、县财政局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
2.1 2017年脱贫攻坚统筹整合资金道路建设项目
(1)建设任务:修建道路14.605公里。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共计1000.36万元。
(3)时间进度:2017年12月底完成。
(4)绩效目标:修建道路14.605公里,解决农民群众出行难问题。
2.2现代农业项目
(1)建设任务:在范营乡、老城镇、留福镇、冯营乡4个乡镇8个贫困村,新打机井3眼,新修机耕路15.98千米,新建桥涵8座。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共计1000万元。
(3)时间进度:2017年11月底完成。
(4)绩效目标:新打机井3眼,新增有效灌溉面积150亩;新修机耕路15.98千米,新建桥涵8座,解决了8个贫困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薄弱问题。
2.3 纸店产业扶贫基地道路建设项目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共计142万元。
(3)时间进度:2017年9月底完成。
(4)绩效目标:解决产业扶贫基地行路难问题。
3、县水利局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
3.1 石槽集乡马湖马河桥梁工程项目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共计67.58万元。
(3)时间进度:2017年11月底完成。
(4)绩效目标:修建马河桥梁工程,解决石槽集乡马湖与范营乡范菜庄、莲池镇薛岭等三乡交界通行难问题。
4、县民族宗教局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
4.1 2016年第二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
(1)建设任务:新修道路0.437公里,宽4米,总面积1685平方米。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共计20万元。
(3)时间进度:2017年9月底完成。
(4)绩效目标:新修道路0.437公里,解决东城办事处李安庄行政村村民行路难问题。
5、县交通局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
5.1 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项目
(1)建设任务:大修道路7.13公里。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共计318万元。
(3)时间进度:2017年12月底完成。
(4)绩效目标:解决农村公路损坏,村民行路难问题。
6、县住建局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
6.1 2016贫困户危房改造项目
(1)建设任务:21个乡镇3000户贫困户维修、重建住房。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710万元。
(3)时间进度:2017年8月底前完工。
(4)绩效目标:完成危房改造农户3000户,确保其住房安全有保障。
6.2 2016年危房改造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超出部分项目
(1)建设任务:对21个乡镇3000户农户维修、重建住房提高建设标准。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417.08万元。
(3)时间进度:2017年8月底前完工。
(4)绩效目标:提高贫困户危房维修、重建标准,确保其住房安全有保障。
6.3 2017贫困户危房改造项目
(1)建设任务:21个乡镇2500户贫困户维修、重建住房。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3750万元。
(3)时间进度:2017年11月底前完工。
(4)绩效目标:完成危房改造农户2500户,确保其住房安全有保障。
7、县发改委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
7.1 2016年第二批以工代赈项目
(1)建设任务:新修道路3个村3.3公里厚15公分宽3.5米混C30商砼路。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共计132万元。
(3)时间进度:2017年9月底完成。
(4)绩效目标:新修道路3.3公里,解决3个村村民行路难问题。
7.2 2017年以工代赈项目
(1)建设任务:新修道路26.5公里厚15公分宽3.5米混C30商砼路。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共计1200万元。
(3)时间进度:2017年11月底完成。
(4)绩效目标:新修道路26.5公里,解决15个村村民行路难问题。
7.3 2017年脱贫攻坚统筹整合资金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
(1)建设任务:新修道路10.8032公里。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共计730.44万元。
(3)时间进度:2017年12月底完成。
(4)绩效目标:新修道路10.8032公里,解决北杨集乡张湾至洪山镇鸽子楼村沿线村民行路难问题。
7.4 沈丘县脱贫攻坚2016年田间工程建设项目
(1)建设任务:新打井200眼,新重建桥涵124座,修4.5米宽C30砼机耕路34.27公里。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共计2757.28万元。
(3)时间进度:2017年11月底完成。
(4)绩效目标:解决项目区田间基础设施建设薄弱问题,提高贫困户和农户粮食收入。
(二)产业扶持类项目
1、县农牧局产业扶持类项目
1.1 白集尹庄种植基地建设项目
(1)建设任务:建设钢架结构大棚38个。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资金产业扶贫项目45万元。
(3)时间进度:2017年4月底前完成。
(4)绩效目标:带动尹庄行政村38户贫困户增收受益。
1.2 村集体经济建设项目
(1)建设任务:发展壮大44个贫困村村集体经济.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资金1320万元。
(3)时间进度: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4)绩效目标:通过壮大提高村集体经济收入,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
2、县发改委产业扶持类项目
2.1 沈丘县分布式光伏发电扶贫项目
(1)建设任务:141个村级光伏发电站。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资金5921.7万元。
(3)时间进度:2017年6月底前完成。
(4)绩效目标:贫困户每户年收益在3000元,可带动贫困户2817户,扶贫效益明显。
3、保险产业扶贫项目
3.1 扶贫基地肉羊保险项目
(1)建设任务:为7个肉羊扶贫基地投保,肉羊保险费每头30元,保额每头500元 。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资金18万元。
(3)时间进度:2017年5月底前完成。
(4)绩效目标:通过投保,降低了养殖风险,保证了养殖效益,为贫困户分红受益提供了保障。
3.2 扶贫基地肉牛基础母牛保险
(1)建设任务:为肉牛扶贫基地投保,肉牛基础母牛保险费每头300元,保额每头6000元 。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资金22.41万元。
(3)时间进度:2017年6月底前完成。
(4)绩效目标:通过投保,降低了养殖风险,保证了养殖效益,为贫困户分红受益提供了保障。
3.3 扶贫基地种植保险
(1)建设任务:为种植扶贫基地投保。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资金180万元。
(3)时间进度:2017年10月底前完成。
(4)绩效目标:避免因不可抗力因素给精准扶贫基地造成的财产损失,确保财政涉农融合资金投资农业项目零风险。
4、县工信委产业扶持类项目
4.1沈丘县扶贫加工车间
(1)建设任务:新改建149个村扶贫加工车间,项目实施地点为22个乡镇(办事处)。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资金3500万元。
(3)时间进度:2017年12月底建成。
(4)绩效目标:覆盖贫困户2200户,贫困人口7700人,年人均增收2500元以上。
5、县委农办产业扶持类项目
5.1 贫困户小额贷款贴息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贫困户贷款贴息
(1)建设任务:对符合政策的贷款予以贴息。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资金100万元。
(3)时间进度:2017年12月底建成。
(4)绩效目标:通过扶贫小额贷款贴息扶持贫困户增收脱贫。
5.2 扶贫办与中银富登村镇银行协作扶贫小额贷款风险补偿金项目
(1)建设任务:对在扶贫工作中能引领贫困户脱贫的产业给予帮助贷款、贴息支持。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资金100万元。
(3)时间进度:2017年4月底完成。
(4)绩效目标:对在扶贫工作中能引领贫困户脱贫的产业给予帮助贷款、贴息支持,壮大产业发展。
5.3 扶贫办与农信社扶贫小额贷款担保金项目
(1)建设任务:对贫困户自主发展和在扶贫工作中能引领贫困户脱贫的产业给予帮助贷款、贴息支持。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资金480万元。
(3)时间进度:2017年9月底完成。
(4)绩效目标:对贫困户自主发展和在扶贫工作中能引领贫困户脱贫的产业给予帮助贷款、贴息支持,实现贫困户增收脱贫和壮大产业发展。
5.4 扶贫办与邮储银行扶贫小额贷款抵押金项目
(1)建设任务:对贫困户自主发展产业给予帮助贷款、贴息支持。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资金520万元。
(3)时间进度:2017年10月底完成。
(4)绩效目标:对贫困户自主发展产业给予帮助贷款、贴息支持,实现贫困户增收脱贫和壮大产业发展。
5.5 邮储银行四位一体抵押金项目
(1)建设任务:对在扶贫工作中能引领贫困户脱贫的产业给予帮助贷款、贴息支持。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资金300万元。
(3)时间进度:2017年10月底完成。
(4)绩效目标:对贫困户自主发展产业给予帮助贷款、贴息支持,实现贫困户增收脱贫和壮大产业发展。
5.6 周口市市级产业扶贫基地奖励资金项目
(1)建设任务:对在扶贫工作中能引领贫困户脱贫的产业扶贫基地给予支持。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资金250万元。
(3)时间进度:2017年12月底完成。
(4)绩效目标:对在扶贫工作中能引领贫困户脱贫的产业扶贫基地给予帮助奖励,壮大产业发展。
6、县财政局产业扶持类项目
6.1 四位一体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风险补偿金
(1)建设任务:用于在扶贫工作中引领贫困户脱贫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贷款。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资金700万元。
(3)时间进度:2017年4月底建成。
(4)绩效目标:促进扶贫工作中引领贫困户脱贫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
7、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产业扶持类项目
7.1 企业扶持贫困户增收
(1)建设任务:6家企业扶持贫困户增收。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资金7659万元。
(3)时间进度:2017年6月底建成。
(4)绩效目标:6家企业扶持7659户贫困户增收脱贫。
(三)公共服务(社会发展、公益事业)类扶贫项目
1、县教体局公共服务类项目
1.1 贫困学生教育补助
(1)建设任务:对学前教育、九年义务教育、高中、中职中专贫困学生给予补助。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资金500万元。
(3)时间进度:2017年12月底完成。
(4)绩效目标:对学前教育、九年义务教育、高中、中职中专贫困学生给予补助,减少贫困学生上学压力。
2、县林业局公共服务类项目
2.1 生态护林员项目
(1)建设任务:选聘274名贫困户作为生态护林员.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资金274万元。
(3)时间进度:2017年5月底完成。
(4)绩效目标:选聘274名贫困户作为生态护林员,每人10000元/年。
3、县委农办公共服务类项目
3.1 雨露计划助学金项目
(1)建设任务:对贫困大专、中职中专学生给予补助。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资金80万元。
(3)时间进度:2017年12月底完成。
(4)绩效目标:为大专、中职中专贫困学生提供每人每年2000元助学金。
3.2 实用技术培训项目
(1)建设任务:种植养殖技术培训。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资金120万元。
(3)时间进度:2017年12月底完成。
(4)绩效目标:贫困村产业发展实用技术培训2000人。
4、中原农险沈丘分公司公共服务类项目
4.1 贫困人口人身意外险项目
(1)建设任务:贫困人口“一揽子”保险,为全县558个村6.67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购买2018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残疾)保险。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00万元。
(3)时间进度:2017年12月底完成。
(4)绩效目标:使全县558个村6.67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改善生活质量,减轻生活负担,对我县扶贫、脱贫工作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全力推进精准扶贫。
5、县卫计委公共服务类项目
5.1 沈丘县23个贫困村卫生室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1)建设任务:为23个贫困村每个新建标准化卫生室业务用房1所;为23个新建贫困村标准化卫生室购置部分办公设施和诊疗设备等。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资金411.17万元。
(3)时间进度:2017年7月10日前完成。
(4)绩效目标:23个贫困村卫生室建设达到国家标准。
5.2 136个贫困卫生室改扩建及附属设施建设
(1)建设任务:为136个贫困村卫生室改扩建业务用房,并为他们购置附属设施。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资金340万元。
(3)时间进度:2017年7月10日前完成。
(4)绩效目标:136个贫困村卫生室改扩建达到国家标准。
6、县水利局公共服务类项目
6.1 农村安全饮水项目
(1)建设任务:解决26个行政村群众饮水安全问题,巩固提升工程解决22个乡镇(办事处)非贫困村中贫困户的饮水安全问题,实现9处单村、联村供水。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540万元。其中解决26个行政村群众饮水安全投资1970万元;巩固提升22个乡镇(办事处)非贫困村中贫困户的饮水安全投资100万元;实现9处单村、联村供水投资470万元。
(3)时间进度:预计2017年11月底前完成。
(4)绩效目标:项目实施后,可解决近1000户贫困户的饮水安全问题。
7、县发改委公共服务类项目
7.1 双替代项目
(1)建设任务:对全县建档立卡8500户贫困户散煤用户实行电、气设备购置替代。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资金425万元。
(3)时间进度: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4)绩效目标:23个贫困村卫生室建设达到国家标准。
项目具体情况见沈丘县2017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投入扶贫项目汇总表(附表3)和沈丘县2017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投入扶贫项目明细表(附表4)。
五、部门分工
(一)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县脱贫攻坚规划和项目库以及项目主管部门提出的经县政府领导批准的项目资金申请,县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财政局、发改委等部门进行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分配管理工作。
(二)县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改委会同财政局(四位一体加党建融资平台)、卫计委、县委农办、住建局、农牧局、水利局、文广新局等部门和有关乡镇(办事处),分别负责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管理工作。贫困乡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由县委农办、财政局、发改委、国土局、交通局、民族宗教局负责实施;农村安全饮水项目由县水利局负责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由县住建局负责实施;扶贫培训项目由县委农办负责实施;产业扶持项目由县农牧局、发改委、财政局、县委农办负责实施;保险项目由中原农险、中华联合财险等负责实施。以上负责项目实施的单位要严格执行《河南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
(三)县纪委、检察院、审计局、财政局、县委农办、发改委等部门,负责扶贫资金分配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
六、资金使用操作程序
(一)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操作程序
1.项目主管单位根据脱贫攻坚规划和项目库确定建设项目,提出项目建设资金申请。
2.项目资金申请经县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该建设项目在县脱贫攻坚规划和项目库范围以内,签字盖章后,经县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签字审批后由项目主管单位报县财政局。
3.县财政局收到县委农办签字盖章确认并经县领导审批的项目资金申请进行审核后,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定将资金下达到项目主管单位。
4.项目实施单位依据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建设(施工)合同和项目建设进度进行报账。
5.报账资料经项目主管单位、县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财政局按照《河南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河南省财政农业专项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和《沈丘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后予以支付。
(二)补助类项目报账资料中须附有乡镇(办事处)汇总的由乡镇(办事处)党(工)委书记、乡镇长(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本乡镇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人口补助资金申请汇总表和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村党支部、村委会签字盖章确认的各村贫困户、贫困人口补助资金申请汇总表(含个人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发放标准、发放金额等相关信息)。相关信息由项目主管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据实审核确认。县财政局根据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确认的补助资金信息,通过“一卡通”系统直接发放到个人账户或直接拨付到经村、乡、县三级确认与贫困户签有帮扶协议带动贫困户脱贫的合作社和企业账户。严禁以现金形式发放。
扶贫建设类项目资金实行财政直接支付。严禁设立扶贫资金支出过渡户或将资金划拨预算单位实有账户,严禁提取和支付现金。扶贫项目实施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不得从扶贫资金中提取管理费。
七、监管措施
(一)组织监管。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由县政府按照县脱贫攻坚规划和项目库统一安排使用。
(二)部门监督。县纪委、检察、监察、审计、财政等有关部门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三)社会监督。建立健全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管理全程公开公示制度。资金分配、使用情况等信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到村到户资金要在项目所在行政村进行公示公告,期限不少于7天。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委会要深度参与涉农资金和项目的管理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