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我县有关部门从宣传引导、源头控制、严密监管等方面做好烟花爆竹孔明灯禁售禁燃工作,确保市民过一个安全、快乐的节日。
按照“统一领导、部门联动、属地管理、全民参与”的原则,我县组织城管、工商、公安、环保等部门成立烟花爆竹孔明灯禁售禁燃专项整治行动小组,在全县范围内积极开展“禁放”工作宣传,加强对禁放区域内烟花爆竹流动摊贩的查处力度,严查孔明灯店外经营行为,在重点时段安排专人值班,努力实现全面“禁放”工作目标。
据了解,专项整治行动共派出执法人员80多名,出动执法车辆20多辆,在城区店铺、广场、小区印发禁止燃放烟火炮竹孔明灯宣传资料1600多份,悬挂宣传条幅200多幅。(郭红甫 吴一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