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咨询问题 | |
| 标题 | 咨询:小区物业限制小区业主晚上6点之后进入小区 |
| 日期 | |
| 内容 | 沈丘县富高园小区,在晚上6点之后,限制没有购买车位的业主进入小区; 没有经过全体业主的同意,私自收取月租车费用,望政府查明,主持公道 |
| 受理回复 | |
| 回复日期 | 2025-10-23 |
| 回复单位 | 沈丘县人民政府 |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以下为县房产中心的具体答复: 因富高园小区车位属开发商所有,物业服务企业仅依据约定承担车辆停放秩序维护职责,引导业主按规定位置停放。目前,多数车位已由开发商出售或出租给小区业主。因反映人未在小区内购买或租赁车位,其停车费用由开发商直接收取。部分业主为图便利,将车辆停放于消防通道,经物业多次劝阻仍无效。为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杜绝安全隐患,物业服务企业依据管理职责,对未购/租车位的业主:每日下午6时后,原则上禁止其车辆进入小区停放。特殊情况下(乘座老年人、病人、婴幼儿及送大件重货物等)经物业登记核实后,可允许临时进入小区停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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