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问题 | |
标题 | 咨询:在沈丘县内在滴滴平台顺路与合乘人同行(顺风车业务)是否合法? |
日期 | |
内容 | 在沈丘县内在滴滴或者其他平台顺路与合乘人同行(顺风车业务)是否合法?是否需要类似网约车的“双证”? |
受理回复 | |
回复日期 | 2025/7/4 |
回复单位 | 沈丘县人民政府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以下是县交通运输局的具体答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顺风车也称为拼车,是由合乘服务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合乘服务提供者的小客车、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城市人民政府应鼓励并规范其发展。一般情况下,顺风车无需办理网约车“双证”。顺风车主要是出于合乘目的,车主顺路搭载同路人,分摊部分出行成本,其性质与以营利为目的的网约车不同。但如果顺风车行为超出了合乘范畴,如频繁开展运输业务、收取高额费用等,可能会被视为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此时就可能需要办理“双证”。 周口市关于私人小客车合乘政策信息,按照《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周口市规范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的指导意见》周政办〔2016〕109号文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