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20日 星期二
长者助手
无障碍浏览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走进沈丘 > 关注民生 > 正文

县环保局多项措施加大环境监测力度确保环境安全

来源:本站     时间:2014-12-24     点击数:2026

    今年以来,县环保局为有效防范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切实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确保全县环境安全,不断加大环境监测力度,采取多项措施把环境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一是提高环境监测质量。印发《沈丘县环境监测站质量手册》、《沈丘县环境监测站程序文件》等质量管理文件,严格规范监测技术,力求做到准确、及时、全面地反映全县环境质量状况,为环境监管提供科学的依据。

    二是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多渠道培训提高监测人员的业务能力,使每一个监测人员都能掌握过硬的监测技术。在县环保局大力支持下环境监测设备得到明显改善,同时,全面改进监测手段,进一步增强现场采样和现场监测的能力,使之成为一支真正能观察全县环境安全的“晴雨表”队伍。

    三是健全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严肃查处环境监测工作中弄虚作假、修改数据和谎报瞒报的失职渎职行为,确保环境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准确性。

    四是完善监测仪器设备使用管理。加快推进监测仪器设备的升级改造和日常管理,各种监测设备实行责任到人逐项登记、造册、入档,做到环境监测仪器设备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县环保局 鲁志勇)

主办:中共沈丘县委  沈丘县人民政府  承办:沈丘县融媒体中心
网站标识码:411624000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41120200100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642035
豫ICP备13003979号-1 公安备案号:豫公网安备41162402000128号  版权所有:沈丘县政府网2011-2025  
网站运维电话 0394-5222096  邮箱: sqrmtzx@163.com
党政机关
网站标识
X
X
X
X
X
X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