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关于开展“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县“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的开展,县政府安委会决定对各乡镇(办)和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督导检查从2015年7月28日至30日,县安委会成立10个督导组,由县安委会主要成员单位负责人分别带领两名监管人员对22个乡镇(办事处)和县安委会33个成员单位进行检查。
主要检查六个方面: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安全生产指示、指示精神和讲话情况;二是学习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情况;三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尽责、党政副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四是结合辖区和单位实际,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活动部署展开情况;五是公安、住建、交通、消防、民政、农业、水利、食品药品、质监等部门活动中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整改情况;六是有关部门对照职责履职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孙中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