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县法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县法院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会议。
县法院院长王晓红在动员讲话中指出,人民法院作为党领导下的国家审判机关,是党的群众路线在司法领域的具体实践者,全体干警要充分认识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参加活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准确把握活动的目标任务、总体要求、方法步骤,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找准找实法院工作和法官队伍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扎实开展“四风”专项治理。活动中既要严格按照县委规定的环节步骤完成“规定动作”,又要结合法院工作实际,突出法院特色,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做好“自选动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县委第二督导组组长李培民应邀出席会议并对县法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开展提出了具体要求。(县新闻中心 李文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