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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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

来源:本站     时间:2023-12-01     点击数:4437

  11月30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许四军,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总工会主席张治君,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时素清、彩万勇,二级调研员李广其和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副县长张燕,县法院院长杨睿,县检察院检察长马立强,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县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大、各街道人大工委的有关负责人及6名县十六届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重要指示;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河南省职业培训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县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报告》《关于2022年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2023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完成情况的报告》《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和《关于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宪法宣誓仪式后,许四军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许四军在会议讲话中要求,全县人大系统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文化自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重要指示,不断增强“脚力”,自觉践行群众路线,深入调查研究;不断增强“眼力”,善于观察和判断,提升发现问题和抓住根本的能力;不断增强“脑力”,着力提升政治能力和理论素养,开动脑筋深入思考,作出准确分析;不断增强“笔力”,提升文字写作能力,把党的声音传递好,把人民群众的心声反映好。

  许四军强调,关于代表议案,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各街道人大工委、县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室要提前着手,做好准备,积极组织人大代表开展会前调研,要充分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密切联系群众,聚焦人民群众最关切、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聚焦全县重点工作部署,让代表议案更有针对性、更有操作性、更有质量,做到为国督政,为党传声,为民代言;关于审计整改工作,县审计部门要发挥审计的“利剑”作用,敢于碰硬,敢于担当,严明纪律,着力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关于债券资金管理使用,县财政部门要做好债券项目谋划,提升申报质量,加强预算编制,提升债券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关于环境保护工作,县环保部门要加大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提升广大市民的环保意识,同时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加快相关项目的实施进度,推动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关于执行工作,县法院要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积极探索破解“执行难”的新路径;关于《河南省职业培训条例》的贯彻实施,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持续抓实职业教育培训,做好调查研究,了解群众和社会需求,制定详细培训计划,做到有针对性的培训,提高培训质效,提升职业培训水平。

  许四军要求,新任命人员要讲政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讲工作,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履职尽责,依法行政;要讲作风,以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和作风,兢兢业业的开展工作;要讲纪律,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加强自身修养,廉洁从政,在守纪律、讲规矩上作表率。

  许四军要求,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做好表率,着力提升认知能力、业务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自律能力等五个方面的能力,开展好“一亮五员”(人大代表亮身份,争当宣传员、监督员、调解员、信息员、招商员)活动,在“美丽大花园·幸福新沈丘”的高质量发展上彰显人大担当,展现人大力量,作出人大贡献。



沈丘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一)

(2023年11月30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

  王立杰为沈丘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特此公告

  沈丘县人大常委会

  2023年11月30日


沈丘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二)

(2023年11月30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李  伟为沈丘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王晓伟为沈丘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宋天义为沈丘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张晓丽为沈丘县人民法院卞路口人民法庭副庭长;

  王  辉为沈丘县人民法院洪山人民法庭副庭长。


免去:

  王建达的沈丘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职务;

  李  伟的沈丘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庭长职务;

  刘  烽的沈丘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职务;

  宋天义的沈丘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职务;

  张晓莉的沈丘县人民法院纸店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徐公威的沈丘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曹  杰的沈丘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单子成的沈丘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李  伟的沈丘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韩媛媛的沈丘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普  红的沈丘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于  杰的沈丘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朱怀峰的沈丘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沈丘县人大常委会

  2023年11月30日


沈丘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三)

(2023年11月30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免去:

  邵  建的沈丘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职务;

  张继锋的沈丘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职务;

  胡新建的沈丘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职务;

  赵卫东的沈丘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职务;

  刘志坤的沈丘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沈丘县人大常委会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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