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以来,沈丘县纪委监察局把集中化解疑难信访积案与开展“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活动结合起来,委局干部全员参与,建立五项工作机制,全面推进信访积案化解,即消化了积案存量,又遏制了疑难案件增量,目前已化解12起,在保障基层稳定和服务群众方面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用化解积案的担当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
一是完善领导包案化解机制。对排查出的业务内的疑难信访积案,分别由县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负责包案化解,包案领导严格落实“四包”责任制,即包掌握情况、包解决化解、包思想教育、包息诉罢访,切实做到亲自办理、一包到底、限期化解。
二是完善周例会研判机制。为推进集中化解进度,县纪委书记每周主持召开一次县纪委常委扩大会议,听取每位包案责任人的工作汇报,逐案分析研判问题,弄清积案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曾经的处理过程、办理结果,逐案研究有针对性化解意见,并明确工作节点要求,确保化解措施落到实处。
三是完善多方联动化解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部门联动、统筹化解。对属于纪检监察业务内信访事项的直查快办;不属于业务内的信访事项,联合县信访局确定化解的职能部门,纪委跟踪督办,并启动问责程序限时解决;对于涉法涉诉案件,联合县政法部门提供法律援助,引导信访人依靠法律解决问题;对已经信访三级复核终结的积案,责成信访人所在乡镇党委政府和村“两委”,做好政策宣讲、思想引导和帮扶救助工作,确保稳控化解到位。
四是完善源头化解机制。对初信初访案件和群众反映的扶贫领域、矛盾突出尖锐、易引发越级上访的信访案件,通过提前介入、电话和书面通知催办、实地督办等方式,加快办案进程,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避免由初信初访演变成重信重访,形成新的积案。
五是完善监督问责机制。对化解进度较快、群众满意度高、信访人自愿息诉罢访的,给予化解责任人通报表彰和嘉奖;对工作迟缓、化解不力,致使信访人继续越级上访、影响恶劣的,对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对负责稳控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沈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