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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丘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在县城建成区范围内实施消毒消杀措施的公告(第四号)

来源:本站     时间:2020-02-04     点击数:4222

沈丘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在县城建成区范围内实施消毒消杀措施的公告

(第四号)

  目前,全国疫情进入爆发期,全县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切实有效防控疫情,切断传播途径,保障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沈丘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县城建成区域范围内实施消毒消杀措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

  县城建成区内宁洛高速以南,西环路以东,漯阜铁路以北,人民大道以西,33平方公里,涉及人口31万人。

  二、实施区域

  县城建成区内各类学校 、医院、社区、小区、沟渠、公园、绿地、城中村、机关企事业单位、运动场所以及槐店回族镇、东城办事处、北城办事处所在地行政村(社区),沈丘北站、火车站、城乡接合部等公共场所。

  三、实施单位及使用药液

  实施单位:成都承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使用药液:次氯酸钠(1 :25)、二氧化氯(1 :500),进行电动机械稀释喷洒。

  四、实施时间

  自2020年2月3日15:00开始,结束时间另行通知。

  五、注意事项

  在消毒消杀过程中居民要注意个人防护,出门佩戴口罩及防护用品,关闭家庭门窗以防止药液飘入造成身体不适,户外禁止晾晒衣物等生活用品。

  六、工作要求

  实施范围内各乡镇办、各单位要按照实施单位的操作技术规程及区域,积极配合,协助实施单位进行作业施工。如有阻挠、干扰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咨询单位和联系电话:

  成都承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13673605789

  沈丘县爱国卫生委员会

  0394-5222440

  沈丘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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