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丘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在县城建成区范围内实施消毒消杀措施的公告
(第四号)
目前,全国疫情进入爆发期,全县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切实有效防控疫情,切断传播途径,保障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沈丘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县城建成区域范围内实施消毒消杀措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
县城建成区内宁洛高速以南,西环路以东,漯阜铁路以北,人民大道以西,33平方公里,涉及人口31万人。
二、实施区域
县城建成区内各类学校 、医院、社区、小区、沟渠、公园、绿地、城中村、机关企事业单位、运动场所以及槐店回族镇、东城办事处、北城办事处所在地行政村(社区),沈丘北站、火车站、城乡接合部等公共场所。
三、实施单位及使用药液
实施单位:成都承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使用药液:次氯酸钠(1 :25)、二氧化氯(1 :500),进行电动机械稀释喷洒。
四、实施时间
自2020年2月3日15:00开始,结束时间另行通知。
五、注意事项
在消毒消杀过程中居民要注意个人防护,出门佩戴口罩及防护用品,关闭家庭门窗以防止药液飘入造成身体不适,户外禁止晾晒衣物等生活用品。
六、工作要求
实施范围内各乡镇办、各单位要按照实施单位的操作技术规程及区域,积极配合,协助实施单位进行作业施工。如有阻挠、干扰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咨询单位和联系电话:
成都承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13673605789
沈丘县爱国卫生委员会
0394-5222440
沈丘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