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近日,沈丘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东城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在富都大道某餐厅后厨管理较为混乱,无防蝇、防鼠、防尘设施,且生、熟未有明显标识;在某大型超市散装食品区,执法人员针对其无防尘、防蝇设施,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根据《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执法人员依法下达了责令停业,并立案调查。
据了解,今年以来,沈丘县食药监局在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活动中,对辖区内餐饮单位、超市等监管对象持续不断地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整改。截至目前,立案260起,责令整改1600家次。下一步,针对辖区内无证经营单位,沈丘县食药监局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措施:对整改到位且材料齐备的单位,缩短办证时间,尽快为其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对正在整改、材料尚不齐全的单位加强指导与培训,帮助其尽快达到办证条件;对拒不整改的单位依法查封扣押其经营设备,责令停业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坚决予以取缔。(王春生 赵卫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