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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信息

    新安集镇人民政府

    部门领导

    办公室值班电话

    0394-5681826

    办公时间

    工作日8:00-12:00,14:30-17:30(冬季)   工作日8:00-12:00,15:00-18:00(夏季)

    办公地址

    河南省周口市沈丘县新安大道与迎宾大街交叉口东北260米

    单位职能

      主要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及本级党代会、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制定并组织实施辖区内有关管理规定;加强农村党组织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二)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乡镇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加强党员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党员的管理、发展工作,逐步改善党员队伍结构,提高党员素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

      (三)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做好新时代“三农”工作。负责乡村振兴政策和强农惠农措施的贯彻落实;大力发展农村生产力,推进土地制度改革,加大资金投入,强化人才支撑,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四)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编制和执行经济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发展区域特色经济,组织指导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为经济主体提供示范引导和政策服务,促进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组织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五)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发展;推动辖区内公共卫生体系和基本医疗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群众文体活动等公共文化体育服务,繁荣发展乡村文化;做好五保供养、优抚安置、低保、养老保险和其他社会救助工作;组织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推动以新型职业农民为主体的乡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乡村人力资源开发;组织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协调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

      (六)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基层稳定。普及法制教育;依法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合执法、安全生产、防汛、防火、防疫、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民族宗教和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本行政区域的社会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各类经济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及时化解基层社会矛盾,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秩序,确保乡村社会稳定。

      (七)坚持依法行政,推进乡镇民主政治发展。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推进村务、财务公开,保障群众民主权利,促进基层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八)负责县直职能部门派驻机构综合执法的指挥调度;负责辖区内由多部门协同解决综合性事项的统筹协调和考核督办;按权限管理县直职能部门派驻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派驻机构负责人任免和工作情况考核评价提出意见;统筹管理下沉资金和人员;负责履行县政府赋予的县级社会经济管理权限。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主办:中共沈丘县委  沈丘县人民政府  承办:沈丘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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