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7日 星期六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机构设置
机构设置
    机构信息

    统计局

    部门领导

      郭临君 县统计局局长

    办公室值班电话

    0394-5108265

    办公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办公地址

    河南省 周口市 沈丘县 人民大道 沈丘县志远中学西南侧约140米

    单位职能

      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统计政策、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统计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指导全县统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监督管理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国情国力普查和投入产出调查等大型专项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能源、投资、科技、人口、劳动力、环境基本状况、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组织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实施重要统计监测评价考核和社情民意调查。

      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全县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指导全县政府各部门及乡镇(街道)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建设。

    主办:中共沈丘县委  沈丘县人民政府  承办:沈丘县融媒体中心
    网站标识码:411624000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41120200100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642035
    豫ICP备13003979号-1  版权所有:沈丘县政府网2011-2024  网站运维电话 0394-5222096  邮箱: sqrmtzx@163.com
    党政机关
    网站标识
    X
    X
    X
    X
    X
    X
    X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