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推进非遗扶贫工坊建设的通知》(豫文旅非遗〔2020〕5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沈丘县非遗工坊建设,帮助本县人群学习传统技艺,提高内生动力,促进就业增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沈丘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联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乡村振兴局开展了非遗工坊认定工作,依据认定条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审核和实地考察,拟认定沈丘顾家馍、步青斋笔庄、欧家棕编非遗工坊、郭子发硬面馒头为沈丘县第一批非遗工坊。
现将非遗工坊拟认定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5天,自2023年12月22日至2023年12月2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个人实名或单位加盖公章的形式提出书面意见。
受理单位:沈丘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通讯地址:沈丘县新区人民大道中段2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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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丘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