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3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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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部门领导

  范建立    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值班电话

0394-5101095

办公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夏季)14:30-17:30(冬季)

办公地址

沈丘县和谐路16号

单位职能

  机构设置:

  (一)综合股。

  (二)文秘股。

  (三)研究室。

  (四)督查室。

  (五)目标管理办公室。

  (六)机要股。

  (七)信息股。

  (八)政务公开办公室。

  (九)政策法规股。

  (十)值班室。

  (十一)人事股。

  (十二)行政股。

  主要职责:

  (一)负责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重大政策措施,县政府决定事项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批示的督查督办;负责办理县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

  (二)负责县政府会议的组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三)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

  (四)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五)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县政府直接处理的重要问题、突发事件。

  (六)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对县政府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并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七)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八)负责县政府及其办公室公文收发、运转、印制工作,指导全县政府系统的文秘工作。

  (九)负责全县政务信息的采编、统计、上报和分析;负责全县政府系统信息网络的规划和指导工作。

  (十)负责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一)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指导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值班工作。

  (十二)联合相关单位审核把关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承担县政府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工作;受县政府委托,代理县政府行政、民事诉讼;监督、指导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十三)负责研究分析全县金融运行情况,提出改善金融业发展环境、加强金融业服务、促进金融业发展的意见与政策建议。积极为企业和金融机构搭建沟通合作平台,促进全县金融与经济协调发展;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协调、推动有关企业上市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推进农村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的规范发展;配合有关监管部门维护金融秩序,做好风险防范、化解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办:中共沈丘县委  沈丘县人民政府  承办:沈丘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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