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丘县人民政府:
2024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的文件和会议精神,狠抓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健全完善依法行政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自然资源行政行为,努力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切实履行好法定职责,严格按照年度工作计划,依法履职尽责,争先创优,全面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现将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沈丘县自然资源局党委书记、局长李前进同志带领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关于法制建设重大决策部署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专题部署、重大问题跟踪过问、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较好的完成全年法制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一)切实发挥党委在推进本局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李前进书记充分发挥党委第一责任人职责统揽全局,协调的各方作用,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办事,无一起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发生。
(二)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在局党委会上部署重大事项决策工作机制,落实自然资源局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对党委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工作。
(三)带头学法,全局干部法制观念有所提升,朱丽同志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以身作则,组织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二、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全面提升执法工作效能。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真组织学习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违法行为处罚标准、行政处罚工作规范、和行政执法常用文书示范文本,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及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制度贯穿行政执法全过程。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实施“三项制度”,深化“两违”衔接。按照“两违”衔接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加强与水利、电业、公安、检察机关的沟通联系,进一步加强执法力度和案件移送力度。加大卷宗审查力度,提升案卷质量。
(二)信访工作平稳可控。按照省厅和市局要求,紧紧围绕信访风险事项专项整治行动、城乡建设领域突出信访问题专项整治和自然资源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着力在解决一批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下功夫,有效化解信访矛盾,不断开创信访工作新局面。
(三)网络舆情处置快速稳妥。采用业务间“串联”、单业务“闭环”的方式高效完成“12345”政府热线等网络论坛舆情处置等业务。借助热线满意度回访,及时梳理热线诉求类型、满意度情况,对相关业务股室进行通报,促使业务股室提高热线、舆情处理效率。今年以来,没有出现一起超期办理和被上级督办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及时规范。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规范完善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答复等程序,确保答复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符合期限。通过网络、信件、传真、当面递交申请等多种形式接受信息公开申请,为社会公众申请政府公开信息提供便利。今年以来,政策法规股共受理群众申请信息公开案件14起,其中省厅转办的6起、市局转办的2起、县政府交办的6起,所有申请信息公开案件均按照法定期限给予了当事人回复,回复率100%,无一件提出异议;。
(五)积极推进行政诉讼复议案件化解工作。政策法规股严格公正司法,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力为群众化解行政争议,切实提高居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涉及行政诉讼案件14件,其中诉房屋登记的2件、诉不动产登记的1件、诉行政决定的1件、诉履行法定职责的4件、信息公开的6件。已全部结案。
(六)执行“谁普法谁执法”普法责任制。全方位创新思路创新方法开展法律宣传。一是局领导带头学法用法守法,建章立制,营造学法氛围,促进工作人员法律素养提高,规范行政执法;二是组织开展自然资源行业普法宣传。今年来,开展了“野生动物保护·爱鸟周”、“疫情防控·法治同行”、“绿色祭扫·文明清明”、“6·25全国土地日”、“8·29全国测绘日”、“12·4宪法宣传周”“安全生产月”等专题活动,做到法制宣传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三是坚持全员普法。组建普法志愿者宣传队伍,参与森林防火、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的多项宣传活动;将普法工作融入执法、管理、服务各环节,特别是不动产登记、行政许可等服务窗口,做到普法责任落实到岗。
(七)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管理。印发《沈丘县自然资源局学法用法培训制度》,组织局系统干部职工参加自然资源部和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的“法治专题讲座”和“自然资源大讲堂”系列视频和《国家安全法》等培训学习;组织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执法培训及执法考试及更换执法证工作,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组织全体100余党员参加党员学宪法考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学习,将《民法典》和日常行政执法结合起来。
三、存在的不足、原因和问题整改情况
2024年我局法治建设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工作中依然存在不足之处。一是法律法规学习方面,系统部分工作人员对法律法规的学习积极性还不够高,掌握法律法规知识不够扎实;二是在办理群众诉求和网络舆情处理方面,妥善解决群众诉求手段还较为单一,处理矛盾的时效性有待加强。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进一步加强了工作纪律,定期组织各业务股室人员参加学习培训,采取轮流方式、定员、定时学习培训,确保不漏一人;充实信访工作队伍,把具有协调能力的人员纳入调解队伍,采取一对一包案制度,积极化解矛盾纠纷。
四、下一步法治政府建设的初步安排
(一)加强法制培训,推进执法标准化建设。围绕新《土地管理法》《森林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以分批轮训、专业培训和自主培训等方式对全局执法人员特别是各所执法人员开展法治培训。根据土、规、林、矿等业务执法的需要,推进一支队伍管执法,结合基层所标准化建设,打造标准化执法基地。
(二)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二十大精神,增强法治意识和能力。紧紧围绕法治自然资源建设目标任务,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二十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坚持依法治国基本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破立结合,增强法治意识和能力,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自然资源法律秩序。
(三)全面推进自然资源依法行政。一是持续做好“放管服”工作,及时落实国家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及时更新本局权责清单,并予以网上公布。二是认真做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衔接工人,抓好审批流程各个环节。三是努力提升行政复议和诉讼的胜诉率,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和复议答复工作,力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年度行政诉讼100%,提高党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四)加强法治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法制工作机构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工作中的作用。建立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规范制定程序,扎实做好涉及机构改革自然资源管理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工作。加强自然资源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提升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水平。
沈丘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