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15日是我国第30个“防治碘缺乏病日”。今年的主题是“科学补碘三十年,利国利民保健康”。在过去的30年中,我国碘缺乏病防治工作取得了哪些进展?各项防治措施是如何落实的?为持续消除碘缺乏病我们还将在哪些方面努力?本期,我们邀请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方病控制中心专家作解读。
碘缺乏病是由于自然环境碘缺乏引起机体碘营养不良所表现的一组疾病的总称,包括地方性甲状腺肿、地方性克汀病、地方性亚临床克汀病,以及碘缺乏诱发的流产、早产、死产、先天畸形等。
缺碘越严重,地方性甲状腺肿发病率就越高。若缺碘到一定程度时,就会增加亚临床克汀病、克汀病的发病风险,严重影响儿童智力发育和体格发育。如妊娠妇女出现碘缺乏,可致分娩的孩子大脑发育落后、智力低下、反应迟钝,其中以克汀病的情况最为严重。缺碘的危害可影响人的一生,威胁生命健康。
我国曾经是世界上碘缺乏病分布广泛、病情严重的国家之一。从1994年开始,我国采取了以普遍食盐加碘为主的综合防治碘缺乏病措施。30年来,在“政府领导、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下,我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成为国际上防治碘缺乏病的引领者。
在采用食盐加碘补碘之初,碘盐是唯一的补碘来源。随着工作进展,碘盐和碘油开始同时用于防治碘缺乏病,在一些严重碘缺乏地区,或碘盐不能覆盖的地区,对重点人群给予口服碘油,并免费发放碘盐。这些措施有效保证了高危人群的碘营养需求。
1994年,我国首次确定食用盐碘含量标准。2011年,我国调整食用盐碘含量标准平均水平为20~30毫克/千克,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可基于这一标准,根据当地人群碘营养水平实际情况,选择适合本地情况的碘含量平均水平,盐碘含量的允许波动范围为所确定加碘水平的±30%。
通过长期探索和实践,我国已逐步形成了一整套组织有序、设计缜密的碘缺乏病监测、调查、评估、干预体系,对碘缺乏病防治起到了积极作用。
监测形式从最初的哨点监测,到人口概率法抽样监测,再到如今的全覆盖监测。监测的种类包括碘盐监测、病情监测、高危监测、碘营养监测、水源性高碘地区监测等。从国家到省、县、乡、村连续监测人群碘营养状况,为我国适时调整碘缺乏病防治策略提供科学依据。
同时,国家碘缺乏病参照实验室负责管理实验室质控网络,对全国县级以上实验室进行考核评估,通过考核的实验室才能开展检测工作,确保了分析结果的精密度和准确度,最终保证准确评价人群碘营养水平。
普遍食盐加碘后监测结果显示,我国儿童甲状腺肿大率呈明显下降趋势。2000年,我国在国家层面上达到了基本消除碘缺乏病的阶段目标。截至2015年年底,全国近95%的县实现了消除碘缺乏病目标。
普遍食盐加碘不仅使我国基本上消除了碘缺乏病,而且极大地改善了国民碘营养不良的状况,自2005年以来,我国始终处于持续消除碘缺乏病状态。随着碘缺乏病病区患者数量减少,疾病负担减轻,加上社会经济进一步发展,很多老病区逐渐脱贫致富。
2021年全国碘缺乏病监测结果表明,我国虽然在国家层面上处于碘缺乏病消除状态,但是全国仍然有部分县的儿童甲状腺肿大率大于5%。这提醒我们,一旦放松防治措施,碘缺乏病仍会卷土重来。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应该清醒地认识到,碘缺乏病是生物地球化学性疾病,要依靠持续的防治措施,才能切实发挥作用。
事实证明,食盐加碘是一项利国利民、造福子孙后代以及提升人口素质的大事。因此,要继续遵循“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和差异化干预、科学与精准补碘”的原则,不断巩固持续消除碘缺乏病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