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政办〔2017〕65号
沈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沈丘县免费开展预防出生缺陷产前
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领导小组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免费开展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是2017年省、市、县十件重点民生实事。为加强对免费筛查工作的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沈丘县免费开展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张艳秋 (县政府副县长)
常务副组长:张治君 (县卫计委主任)
副 组 长:冯敬明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科员)
徐 玲 (原县卫生局副局长)
范少英 (县财政局副局长)
庞建华 (县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卜晓静(县妇联副主席)
普 杰(县残联副理事长)
成 员:胡俊霞 (县卫生计生委基妇股股长)
卜晓鹏(县财政局行政政法股股长)
李玉春(县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科科长)
曲凤珍(县妇联权益部部长)
陈雪丽(县残联康复部部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生计生委,徐玲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
1.研究确定全县开展免费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的重大事项,统筹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2.组织制定和审议全县免费开展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实施方案,研究确定工作计划、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
3.按照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程序和省、市有关筛查服务机构的基本标准,确定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定点医疗保健机构,明确工作职责。
4.组建全县免费开展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技术指导小组,审议筛查服务机构技术服务标准和工作流程。
5.研究制定全县免费开展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督导检查办法,组织开展督导检查。
6.研究制定全县免费开展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考核办法,组织开展考核工作。
7.研究制定全县免费开展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资金管理办法,强化资金监管。
(二)办公室工作职责
1.在县免费开展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承担日常管理、协调工作。
2.指导各定点医疗保健机构免费筛查工作。
3.负责组织开展对全县免费筛查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考核。
4.对筛查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履行报告请示职责,及时处理、反馈服务对象对筛查工作的意见建议。
5.开展调查研究,为领导小组研究解决筛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供依据。
6.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宜。
2017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