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措施》(豫办{2021}28号)文件精神,根据其培训机构意向,沈丘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同意注销校外培训机构原颁发办学许可证,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沈丘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5年6月9日
附件:注销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