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做好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接收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20号)文件精神,自2023年起,取消就业报到证,未就业毕业生档案可邮寄至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沈丘县高校毕业生档案的接收信息如下:
接收单位:沈丘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邮寄地址:河南省沈丘县泰安东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二楼(沈丘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3号流动人员档案室)
邮政编码:466300
联系电话:0394-5666656
接 收 人:沈丘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流动人员档案室
★是否需要《档案转递通知单》和《档案目录清单》:需要。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