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营商环境,合理规划沈丘县乡镇污水处理工程(乡镇政府所在地污水处理厂建设),科学推进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周口市生态环境局沈丘分局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和中共河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河南省生态环境厅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实施意见》(豫农领办文〔2020〕4号)落实,周口市生态环境局沈丘分局拟对《沈丘县乡镇污水处理工程》(乡镇政府所在地污水处理厂建设),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及建议,请于2024年10月11日前通过信件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周口市生态环境局沈丘分局,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联系单位: 周口市生态环境局沈丘分局
通讯地址: 沈丘县人民大道中段
联系电话: 0394-5216300
邮编:466300
电子邮件信箱:sqsttr@163.com
来信请在信封上注明《沈丘县乡镇污水处理工程》(乡镇政府所在地污水处理厂建设)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