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政策:一是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和非寄宿在校生补助生活费(小学阶段寄宿生按每生每年1250元补助生活费,非寄宿生按每生每年625元补助生活费。初中阶段寄宿生按每生每年1500元补助生活费,非寄宿生按每生每年750元补助生活费)。二是按照《河南省教育脱贫专项方案》中规定的义务教育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不含已经享受义务教育国定营养改善计划的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