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排,现将《关于公布沈丘县政府相关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起草情况汇报如下:
一、起草背景
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开展清理,切实增强实效性。随着科技、商务等领域各项工作的开展和上位法制定修改情况的变化,部分文件已经不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县政府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共同研判,决定对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公布的现行有效的部分规范性文件、一般文件和会议纪要进行清理。
二、文件涉法内容说明
1.《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2.《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69号)
三、征求意见稿(前期征求哪些单位/哪些群众有无意见)
征求意见稿通过座谈征求了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财政局、发改委、工信局等相关单位和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的意见,各相关单位及群众均无意见,由县政府办副主任和县政府办主任汇报,向县委、县政府法制办征求过意见,上会研究集体研究讨论,经县政府审批公布。
四、其他配套文件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