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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丘县公安局关于县人大代表015号建议的答复 沈公复〔2023〕01号

来源:本站 时间:2023-09-11

尊敬的李云峰代表:

  您提出“关于法制教育应从基础教育抓起的建议”已收悉。现就你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为认真做好城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工作,全力推进“平安校园”建设,我局坚持以提升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为抓手,切实保障城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2023年以来,我局排查发现各类涉及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15处,联合各职能部门整改15处。组织开展校园安全知识讲座22场次,发放交通安全宣传手册5200余份。近年来,我县没有发生涉校师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稳中向好。

  为进一步加强交通秩序管理及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我局拟从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优化校园周边交通组织。针对中小学上下学高峰时段校园周边道路交通拥堵问题和人车冲突隐患,结合实际优化组织措施,视情采取临时限制车辆通行、车辆临时单停单行、设置专用接送通道、车辆远端临时停车等措施,缓解学生上下学期间车辆集中接送、集中停放、人车冲突等问题,严防校园周边道路严重交通拥堵和交通事故。

  二是进一步完善校园周边交通设施。按照《中小学与幼儿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设置规范》要求,进一步加强城区幼儿园、中小学周边道路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优化完善防冲撞、隔离护栏等安全设施,增设完善警示提示标志、信号灯、人行横道、减速垄等管理设施,科学规划路权和通行规则,切实保障学生出行安全。

  三是进一步强化校园周边巡逻管控。坚持以校园周边道路为重点,加强学生上下学高峰交通管控,增加巡逻警力,强化交通疏导,及时查纠查处不礼让斑马线、不让行校车、超速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同时加强与治安、巡特警协同配合,进一步强化校园周边高峰勤务和“护学岗”机制。加强与教育行政部门协作,推动警校共治、校家共治,组织教师、家长志愿者,在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设置护学岗,配合民警加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疏导和秩序维护,引导社会车辆文明礼让校车和学生。

  四是进一步强化周边交通秩序整治。继续加强校园周边动态和静态交通秩序的管理,严格整治校车超员、超速、酒后驾驶、假牌假证、无牌无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搭载学生、不按审核确定的路线行驶、不按规定在校车站点停靠上下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同时进一步加大对超速、不按规定让行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努力减少涉校交通事故安全隐患。

  五是进一步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力度。结合“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会同教育行政部门深入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不断提升教师、学生及家长、校车驾驶人、随车人员安全守法意识。集中曝光涉校典型交通违法和事故案例,引导学生不乘坐超员、非法客运和货运车辆,劝导家长选择合格车辆和有资质驾驶人接送学生,警示驾驶人行经校园周边道路时要减速慢行、注意避让学生。

  再次感谢您对沈丘县公安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沈丘县公安局

  2023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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