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发改审批能源〔2024〕129号
沈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呈报周口市冬季清洁取暖沈丘县202 3年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沈建 字〔2024〕4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项目代码:2407-4116 24-04-05-298327,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沈丘县富都社区一期、二期,中富花园,纸西社区,纸东社区,成志学校,沈丘县第二高级中学,河南小学,沈丘县安钢产能置换贾寨安置区。
二、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沈丘县城镇、沈丘县安泰新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包括外墙、窗口、屋顶节能改造,改造建筑总面积226982平方米,改造户数1891户。主要改造内容的规模:塑聚苯板保温113006平方米,窗口保温8554平方米,外墙防火隔离带9011平方米,屋面卷材防水30989平方米。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70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专项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
四、项目法人单位:沈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项目法人,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与管理。同意项目法人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建筑安装施工、监理等环节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需在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并依法向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做好招标文件和备案招标情况报告工作,请尽快组织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并将概算报我委核定。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建设,若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你单位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沈丘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