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沈丘县道路旅客运输行业升级改造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2019年8月27日
沈丘县道路旅客运输行业升级改造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交通强国重要批示精神,坚决打赢交通运输三大攻坚战,实现全县交通运输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和河南省2019年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现就道路旅客运输行业升级改造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快推进全县交通运输行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持续深化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政策引导、政府主导、市场运作、集约经营、统筹推进”为抓手,稳步推进农村公路百县通村入组工程、万村通客车提质工程和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等三大工程建设,持续提升全县道路旅客运输行业管理水平,夯实道路运输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全面提高全县道路旅客运输服务水平,实现全县道路客运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行业现状和问题
(一)现状。目前,我县共有客运企业5家,客运站4个,客运线路88条、客运车辆442辆,其中:省际线路47条118辆、市际线路19条56辆、县际线路4条39辆、城乡线路18条229辆、村村通客车乡村班线32条。城市公交企业1家,拥有新能源城市公交车100辆。
(二)存在问题
1.安全监管不到位。个别公司法人责任意识不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安全监管制度不健全,安全风险防控措施不得力,安全教育缺失或流于形式,大部分驾驶员因疏于法律法规和驾驶操作知识学习,安全驾驶意识不够强,落实“五不两确保”安全驾驶责任不到位,“三超一疲劳”危险驾驶行为屡屡发生,安全隐患不容忽视。
2.车辆技术监控不到位。因客运经营竞争加剧,现有车辆更新速度缓慢,运营车辆老旧。
3.政府承担风险的概率加大。全县客运企业中除城市公交(沈通公交公司)国营化管理外,其他多数客运公司车辆全部是挂靠,管理松散,基本没有抵御风险的能力。一旦发生道路大型交通事故,超出了保险公司赔偿范围和公司承受能力,政府风险隐患较大。
三、工作重点
(一)优化运营组织。按照“一县一网一公司”标准,选择具有良好运营资质,完整的车辆技术、安全监管、监控动态和强大抵御风险能力的客运企业通过收购、兼并或入股等形式,对全县道路客运企业、城市公交企业进行整合,大力推进城市客运和农村客运规模化、集约化、公司化经营,全面提升我县道路旅客运输行业管理能力。
(二)优化网络布局。统筹农村客运与高铁客运、城市公交、长途班线的衔接与整合,对全县道路旅客客运网络进行再整合、再优化,构建以县城(火车站、高铁站)为中心、乡镇(办事处)为支撑,辐射到全县各行政村的县域客运网络。逐步实现我县旅客乘车出行的无缝衔接,打造“城市公交+城乡班线+镇村公交”的村村通客车“加强版”,让群众出行更方便、更快捷,更满意,真正实现让群众“出门见路,抬腿上车”的出行梦。
(三)优化车辆配置。更新营运车辆,停运老旧车辆,按照“因地制宜、安全适用”原则,结合我县实际,选购统一车型、统一颜色并符合国家标准的新能源客车。逐步实现城乡公交一体化运营模式,规范化、科学化运营管理,优化政策、尊重市场,实现高质量、低票价的工作目标,确保农村客运“开得通、稳得住、可持续、能发展”,提高农村客运吸引力,切实满足客流需求。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县道路旅客运输行业升级改造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公安、交通运输、发改、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及公交公司相关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县道路旅客运输行业升级改造的日常工作。
(二)加强运营监管。县交通运输部门作为监管责任单位,要对营运车辆运营情况加强监管,确保正常运营,防止出现营运线路混乱、不按时发车、甩客、宰客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指导督促所有营运车辆全部装上监控设备,对车辆营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