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和《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周政办电〔2022〕72号)文件,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机构和职能调整情况,对我县27个政府部门的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其中,7个部门权责事项无变化,20个部门权责事项有变化。新增职权89项,其中,行政许可20项;取消职权68 项,其中,行政许可40项;变更职权79项。调整后,27个政府部门职权事项共计3184项,其中,行政许可345项,行政处罚1968项,行政强制74项,行政征收14项,行政给付61项,行政检查214项,行政确认108项,行政裁决4项,行政奖励39项,其他职权357项。
周口市生态环境局沈丘分局权责清单事项调整后,共计242项,其中,行政许可6项,行政处罚211项,行政强制7项,行政检查8项,行政确认1项,其他职权9项。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行使职权,不得变相行使已取消、承接的权力事项,不得擅自取消、转移权力和责任。权责清单在县政府网站公开后,各单位要及时在各自的门户网站上公开,提升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的公众知晓率和关注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服务公众的效率和水平。
对于已公布的行政职权事项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