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设11个内设机构。
(一)秘书股(综合股)
负责县政府办公室综合性文字材料的起草、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文件的起草、印制、审批、把关以及文件的登记和传递。负责县长日常公务活动安排;承担县长日常公文运转和文字材料的起草、整理、审核工作;负责县长交办事项的日常督查工作。
(二)县政府值班室(沈丘县应急管理办公室)
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负责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召开的会议通知;负责县政府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平台建设,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做好需由县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信息股(电子政务办公室)
负责政务信息的编发、上报、分析和新闻联络工作;指导协调全县政府系统信息工作;承担县政府专网的管理、维护和使用;负责县政府办公室机关政务信息化建设、规划与技术安全保障;组织开展县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政务信息化的组织、规划、协调、监督、指导工作;承担县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负责编发政务信息
(四)行政股
负责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服务事务和机关的后勤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县政府办公室内部接待。
(五)人事股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职工培训教育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办理机关出国人员政审手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代管单位的人事管理和指导工作。
(六)安全保卫股
负责机关和重点警卫目标、设施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处理机关门前的群众上访工作。
(七)机要股(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及上级文件、传真的收发、传递、运转工作,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印鉴管理及文书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对各乡(镇)无线电管理人员的培训及业务指导。协调处理无线电有害干扰,维护全县空中电波秩序。负责全县无线电管理的宣传,认真做好与当地有关部门和无电电管理机构的联系、协调工作。统计和整理无线电管理方面的数据和资料,为上级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八)督查室
负责上级机关对县政府批办件的督办查办;负责县政府及办公室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和领导重要批示的督办查办工作;组织开展重大专项督查,承办与县委有关部门联合开展的督查工作;组织拟订县政府办公室督查工作制度和工作规划,指导和协调县政府办公室有关科室的经常性督查工作;负责全县和本级人大、政协交县政府办理的建议、提案的登记、分办、转办和督查工作;负责县政府目标管理工作;负责省、市、县政治经济工作目标的分解、监督、考核和评定。
(九)法制办(行政审批服务股)
负责以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编纂,指导全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负责为县政府重要决策、重大行政行为、对外合同签订进行合法性、政策性论证,提供法律意见工作;负责全县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确认和公布,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管理和行政执法证件核发;负责全县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办县政府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信息统计和上报工作;代理县政府行政、民事诉讼;承办县政府行政赔偿案件;负责开展县政府法制信息宣传工作,组织政府法制理论研究、学习;编发、上报政府法制工作信息;负责县政府法律咨询和法制服务,做好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十)沈丘县侨务办公室
依法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利益,努力为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服务。
(十一)研究室
承担事关沈丘改革、发展和建设的一些重大课题,单独或协调有关方面进行分析和调查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对全县经济形势进行跟踪研究,为县政府领导同志提供建议和咨询。负责编发《政府调研》和《领导参阅》;负责编写《县政府大事记》。
县政府办公室挂县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牌子。县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负责研究分析全县金融运行情况,提出改善金融业发展环境、加强对金融业服务、促进金融业发展的意见与政策建议。积极为企业和金融机构搭建沟通合作平台,促进全县金融与经济协调发展,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协调、推动有关企业上市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