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17日 星期二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正文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21-2025年)的通知

来源:卫生健康委网站 时间:2022-02-09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21-2025年)的通知

  国卫医发〔202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为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指导各地加强“十四五”期间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管理,根据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医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有关要求,我委制定了《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21-2025年)》(可从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下载)。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21-2025年)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2年1月12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相关稿件: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21-2025年)政策解读

主办:中共沈丘县委  沈丘县人民政府  承办:沈丘县融媒体中心
网站标识码:411624000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41120200100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642035
豫ICP备13003979号-1 公安备案号:豫公网安备41162402000128号  版权所有:沈丘县政府网2011-2024  
网站运维电话 0394-5222096  邮箱: sqrmtzx@163.com
党政机关
网站标识
X
X
X
X
X
X
X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