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30日以前,上级下达沈丘县中、省、市扶贫专项资金11项10340万元,按照豫扶贫办〔2018〕39号文件和《沈丘县2019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资金实施方案》要求,现将扶贫专项资金分配计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 资金来源
(一)中央资金4项8527万元。
1.《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及省级专项扶贫发展资金的通知》(周财预农[2018]48号),资金额度5041万元,资金性质为中央专项扶贫资金。
2.《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和省级专项扶贫发展资金的通知》(周财预农[2019]23号),资金额度3202万元
3.《关于下达2019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周财预农[2019]20号),资金额度8万元。
4.《关于下达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和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奖励资金》(周财预农[2019]25号)资金额度276万元。
(二)省级资金4项819万元
1.《关于提前下达驻村第一书记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周财预农[2018]52号),资金额度200万元,资金性质为省级专项扶贫资金。
2.《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周财预农[2018]51号),资金额度32万元,资金性质为省级专项扶贫资金。
3.《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省级财政以工代赈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周财预农[2018]49号),资金额度83万元,资金性质为省级专项扶贫资金。
4.《关于下达省级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和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奖励资金》(周财预农[2019]25号),资金额度504万元。
(三)市级资金3项994万元。
1.《关于下达2019年市派第一书记及驻村工作相关经费的通知》(周财预农[2019]11号),资金额度240万元,资金性质为市级专项扶贫资金。
2.《关于下达2019年市级财政扶贫资金的通知》(周财预农[2019]12号),资金额度254万元,资金性质为市级专项扶贫资金。
3.《关于下达市级贫困县率先脱贫市级财政奖励资金》(周财预农[2019]16号),资金额度500万元。
二、分配原则
按照《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19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农[2019]7号)和《沈丘县2019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资金实施方案》(沈政[2019]4号),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及季节因素,按照一下原则分配资金。
1.中央、省级资金(含中央省级专项资金)使用范围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生产发展类项目。
2.脱贫摘帽县可以适当在人居环境上使用。
三、资金分配计划情况表.
详情见附件
备注:1、每个具体项目建设情况、详细内容、时间节点等由责任位另行公告、公示。
2、由于财农【2019】7号文件下发后及2019年实施方案调整引起的项目资金变动以本次公示为准。
3、未对接资金的项目待整合资金到位后另行对接公示。
监督电话:0394—5100036
沈丘县财政局
201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