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31日统筹整合资金实施方案调整后,按照豫扶贫办〔2018〕39号文件和《沈丘县2019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资金调整实施方案》要求,现将2019年扶贫资金项目资金情况和绩效目标批复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计划使用中央专项扶贫资金8527万元,中央整合资金12739.66万元;省级专项扶贫资金819万元,省级整合资金6800.56万元;市级专项扶贫资金1654万元;县级专项扶贫资金3738.4万元,结转结余资金550.93万元,县级统筹整合其它专项扶贫资金237.62万元。
二、分配原则
按照《沈丘县2019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资金实施方案》,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及季节因素,按照一下原则分配资金。
1、中央资金(含中央专项资金)使用范围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生产发展类项目。
2、省级资金(含省级专项资金)使用范围是:基础设施类项目、产业发展类项目、社会服务类项目。
3、市、县资金(含市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范围是根据市、县级出台的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要求使用。
三、要求
中、省市、县专项扶贫资金对接的统筹整合资金项目年底支出进度达到92%以上,整合资金项目年底支出进度达到80%以上,同时按照扶贫资金绩效管理要求,确保当年项目当年完工,确保项目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附件:2019年统筹整合资金59个项目资金对接和绩效目标批复.rar
沈丘县财政局
2019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