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六次会议文件
关于2019年度县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2019年9月26日在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彩万勇
各位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预算法》有关规定,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报告2019年度县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请予审议。
一、新增政府债务限额政策要求及安排意见说明
经省政府批准,核定分配我县2019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274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45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12900万元。新增一般债务14500万元,全部是一般债券,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新增专项债务12900万元,全部是政府专项债券,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一)有关政策要求
新增政府债券资金要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不得用于
经常性支出和楼堂馆所、景观提升等中央明令禁止的项目支出。要聚焦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集中支持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区域战略,一般债券重点用于落实易地扶贫搬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污染防治、乡村振兴、生态环保、农村公路等公益性项目建设,专项债券重点用于推进棚户区改造、高速公路、重大铁路、重大水利工程、
城镇基础设施等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
(二)新增债券安排意见
根据上述要求,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对新增一般债券14500万元,其中:提前下达的1450万元,年初预算草案中已经报告,以及第四批分配额度13050万元,由市财政局直接安排用于郑合高铁项目;对新增政府专项债券12900万元,其中:提前下达的7600万元,用于沈丘县商临路2018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年初预算草案中已经报告,对第二批分配额度5300万元,拟安排用于沈丘县商临路2018年棚户区改造项目3300万元和沈丘县县域医疗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2000万元。
二、2019年预算调整方案
按照《预算法》相关规定和《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预算管理办法》、《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预算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县级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需作如下调整:
1、政策性原因调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要求,自2019年5月1日起,降低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之前执行的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单位缴纳比例20%缴费幅度降低4个百分点为16%,按照新政策执行缴费比例,2019年5-12月份预计单位缴费核减2816万元,腾出支出指标2816万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办公及督导经费、退伍军人工资及五险一金、文广中心农业司法综合办公楼运行经费、文化艺术中心运行经费和年度执行中部分预算单位需增加预算支出。
2、相关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科目调整
●调减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下“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816万元,调增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16万元,并根据实际使用方向列入相应支出科目。
●调增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050万元。
增加债务收入13050万元列入“地方政府债务收入”下“一般债务收入”科目。
●调增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050万元。
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050万元列入“交通运输支出”下“铁路路网建设”科目。
1、一是根据《周口市人民政府项目建设专题会议纪要》要求,安钢产能置换项目筹备期间,急需安排建设资金4861万元。
二是教育系统学校基础设施建设、营养改善计划、班主任教龄津贴及特岗教师社保缴费等支出5383万元。
三是乡镇生活垃圾收转运建设3350万元。
四是和谐新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工程款3000万元。
五是融媒体建设软硬件设备更新976万元。
六是乡镇卫生院标准化集成实验室服务费596万元。
七是农村水利环境综合整治和农村户用厕所改造730万元。
八是其他民生项目安排、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999万。
2、相关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科目调整
●调增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5195万元。
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300万元列入 “地方政府债务收入”下“专项债务收入”科目。
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9895万元列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下“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科目。
●调增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5195万元。根据今年新增支出需要,调增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并根据实际使用方向列入相应支出科目。
根据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进行调整后,政府总预算收支情况发生如下变动: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年初620922万元调整到633972万元,净增加1305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年初620802万元调整到633852万元,净增加1305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结余为120万元,未发生增减变动。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由年初148360万元调整到173555万元,净增加2519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由年初148360万元调整到173555万元,净增加25195万元,做到了收支平衡。
以上调整方案,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