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文件
关于2020年度县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2020年10月29日在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彩万勇
各位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预算法》有关规定,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报告2020年度县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请予审议。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一)财力状况调整
1、预算收入调整。由于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对经济税源、税收收入均带来较大冲击,年初疫情前安排的税收收入目标与当前实际税源状况不相适应,按照省财政厅和市财政局要求,并综合考虑我县实际税源情况,对我县年初安排的收入目标任务进行调减,增幅由年初的7.5%降到2%,全年收入由年初的165754万元调减到157274万元,调减收入8480万元。具体情况为:按照市税务局下达调减指标,我县税收指标由年初121452万元调减到112000万元,调减9452万元,税收调减比例1%,为保证全年完成2%的增幅目标,非税收入由年初44301万元调增到45273万元,调增972万元。
2、预算支出调整。由于预算收入减少,相应调减预算支出8480万元。
(二)一般性支出压减资金调整情况
1、政策要求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作风和2019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决压减一般性支出,做好重点领域保障。以及今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各级政府要必须真正过紧日子,取消低效无效资金,不折不扣将压减一般性支出工作落到实处。
参照市级做法,结合我县实际,按照“可压尽压、应压尽压”原则,对全县预算单位年初预算“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进行压减,同时县政府下发了《沈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沈丘县2020年压减一般性支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沈政办[2020]68号),明确规定了压减范围和压减比例,具体压减比例是:
(1)、“三公”经费支出,压减比例分别为:因公出国(境)经费压减70%、公务接待费压减50%、公务用车运转维护费压减20%。
(2)、其他一般性支出,主要包括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分别压减不低于15%、10%、10%。
(3)、全县一级预算单位年初预算安排的尚未支出和尚未分配下达的专项资金(各项配套资金除外)统一压减20%,压减指标从本年度剩余指标中核减。
(4)、可暂缓实施或不再开展的项目支出直接从年初预算指标中扣除;非急需非刚性专项资金压减幅度力争达到50%以上。
2、一般性支出压减资金情况
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并结合我县预算执行情况,依据8月底预算结存指标基数,对全县预算单位一般性支出按压减比例进行足额压减,共计压减资金3676.81万元,具体压减资金情况是:
(1)、“三公”经费支出按压减比例,全县“三公”经费支出压减共计71.2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20.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1.16万元和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
(2)、会议费、差旅费和培训费按比例分别压减了66.62万元、123.62万元和138.64万元。
(3)、其他纳入压减一般性支出的科目统一按20%比例压减,全县共计压减3276.67万元。
3、一般性支出压减资金调剂使用情况
(1)、政策要求调剂使用方向。为缓解我县财政压力,2020年各预算单位压减的一般性支出资金收回财政总预算,由财政总预算将压减节约的资金,按照上级政策用于“六保”、“六稳”工作以及达到实现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的目标要求,统筹优先安排用于2020年预算执行过程中的因政策性增资及人员变动等增加的人员工资性支出。
(2)、压减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在预算年度执行过程中,部分预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和人员变动增加工资性支出以及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刚性支出需增加支出3676.81万元,主要安排用于审批防雷技术服务费用63万元、县美术馆免费开放运行经费20万元、农田基础设施管护维修经费394万元、新招录40名辅警增加经费360万元、评审政府投资项目中介费用523万元、一河四渠河道清理费用215万元、运行经费340万元、优质小麦生产基地建设经费200万元、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资金25.6万元、更换宿舍供水系统地下管网资金39.6万元、拆迁评估费用24.97万元、改善人居环境经费和租金22万元、“四好公路”项目资金38.14万元、2019和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县配套资金855.5万元、食品监督办案抽样经费124万元、政府目标考核经费44万元、维护城区道路公园需增加人员工资及养护经费292万元、招商引资工作经费96万元。
(三)相关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科目调整情况
●调减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下“税收收入”8480万元;调减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下“上解支出”8480万元。
●调减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下“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3676.81万元,调增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76.81万元,并根据实际使用方向列入相应支出科目。
(一)2020年9月底,省财政厅新增分配我县第二批抗疫特别国债资金2895万元。按上级政策要求,统筹用于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民生托底保障支出等方面,支持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该笔国债资金统筹用于弥补养老保险新增提高部分等方面支出。
(二)相关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科目调整情况
● 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895万元列入“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下“抗疫特别国债转移支付收入”科目。
三、预算调整结果
根据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进行调整后,政府总预算收支情况发生如下变动: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年初692399万元调整到683919万元,调减收入848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年初692219万元调整到683739万元,调减支出8480万元;结余为18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由上次调整后的250643万元调整到253538万元,净增加289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由上次调整后的250643万元调整到253538万元,净增加2895万元,做到了收支平衡。
以上调整方案,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