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沈丘县委宣传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沈丘县委宣传部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沈丘县委宣传部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沈丘县委宣传部概况
一、沈丘县委宣传部主要职能
主要职责是:县委宣传部是主管全县意识形态方面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制定全县宣传思想文化、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全县理论学习、理论研究、理论宣传工作,对全县各级党委中心组的学习进行规划、指导、考核;负责全县党员教育工作;指导协调全县新闻宣传、网络宣传、社会宣传和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协调指导全县文化艺术、文化产业发展、文化产品开发;负责全县干部群众思想教育工作,指导协调全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负责全县宣传动态的信息交流、工作指导和经验总结等方面的工作。
二、沈丘县委宣传部预算单位构成
沈丘县委宣传部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和所属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包括局机关和2个二级机构,与2018年相比,没有新增二级单位预算。
1.沈丘县委宣传部本级
2、县文明办
3. 县网信办
第二部分
沈丘县委宣传部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沈丘县委宣传部2019年收入总计899.16万元,支出总计899.16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07.58万元,增加11.9%。主要原因:单位部门机构整合,工作需要。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沈丘县委宣传部2019年收入合计899.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99.16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沈丘县委宣传部2019年支出合计899.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2.16万元,占20%(工资福利支出171.74万元,占19%;商品服务支出10.42万元,占1%);项目支出717万元,占8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沈丘县委宣传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899.16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107.58万元,增加11.9%。主要原因:单位部门机构整合,工作需要。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沈丘县委宣传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899.1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899.16万元,占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沈丘县宣传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2.1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1.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0.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沈丘县委宣传部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沈丘县委宣传部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与2018年预算数相同。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9年本单位没有因公出国。预算数与2018年预算数相同。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2019年本单位没有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没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与2018年预算数相同。
(三)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9年本单位没有公务接待。预算数与2018年预算数相同。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沈丘县委宣传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0.42万元。主要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完成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本单位没有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所以未开展预算绩效评价。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沈丘县委宣传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