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中共沈丘县委党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中共沈丘县委党校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附件:中共沈丘县委党校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中共沈丘县委党校概况
一、中共沈丘县委党校主要职能
主要职责是:轮训副科级以下党员领导干部,中青年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骨干等培训工作。
二、中共沈丘县委党校预算单位构成
中共沈丘县委党校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没有局属二级单位预算。与2018年相比,没有新增二级单位预算。
1.中共沈丘县委党校本级
第二部分
中共沈丘县委党校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共沈丘县委党校2019年收入总计398.92万元,支出总计398.92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如22.59万元,增长6%。主要原因:由于五险一金制度改革等,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共沈丘县委党校2019年收入合计398.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98.92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共沈丘县委党校2019年支出合计398.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6.92万元,占56.88%;项目支出172万元,占43.1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共沈丘县委党校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398.92万元,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22.59万元,增长6%。主要原因:由于五险一金制度改革等,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沈丘县委党校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398.9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支出398.92万元,占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沈丘县委党校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26.9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9.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沈丘县委党校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沈丘县委党校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8年预算数相同。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9年本单位没有因公出国。预算数与2018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2019年本单位没有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没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与2018年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9年本单位没有公务接待。预算数与2018年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共沈丘县委党校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9.32万元。主要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完成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中共沈丘县委党校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本单位没有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所以未开展预算绩效评价。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中共沈丘县委党校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