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沈丘县产业集聚区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沈丘县产业集聚区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附件:沈丘县产业集聚区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一部分
沈丘县产业集聚区概况
一、沈丘县产业集聚区主要职能
主要职责是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央、省、市、县政策,制订并组织实施区域内的有关管理规定;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决策和部署,决策产业集聚区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制订产业集聚区规划并组织实施,建设管理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其他相关的配套设施,对区内土地、公共设施等资产进行经营管理,实现“以园养园”;制订产业集聚区产业规划、产业政策、发展方向和优惠政策以及各项具体管理办法、服务工作规定等;开展招商引资、投资项目备案、管理,承接产业转移和经济协作;培育和发展行业协会,建立并管理投融资、土地收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人才等要素平台;承担区内企业的管理,加大对入驻企业的项目建设、生产经营等管理工作;承担相关职能部门派驻机构的协调服务工作,优化企业生产经营环境,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负责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干部的考核、晋升、调整和惩戒工作。承办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沈丘县产业集聚区预算单位构成
沈丘县产业集聚区预算包括沈丘县产业集聚区机关本级预算,没有局属二级单位预算,与2019年相比,没有新增二级单位预算。
1.沈丘县产业集聚区机关本级
第二部分
沈丘县产业集聚区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产业集聚区2020年收入总计479.93万元,支出总计479.93万元,与2019年预算相比,收入减少33.21万元,减少6.47%,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减少。支出减少33.21万元.,减少6.47%,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减少。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收入预算479.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79.9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万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支出预算479.93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29.93万元,占27.07%(工资福利支出124.09万元,占25.86%;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占0%;商品服务支出5.84万元,占1.22%);项目支出350万元,占72.93%。主要项目是:日常管理经费、招商引资经费等。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产业集聚区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479.9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33.21万元.下降6.47%,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减少。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产业集聚区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479.9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129.93万元,占27.0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服务(项)支出350万元,占72.93%。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产业集聚区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9.9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4.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5.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沈丘县产业集聚区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沈丘县产业集聚区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相对2019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减少开支,厉行节俭。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比2019年减少0万元,原因:2020年没有因公出国。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比 2019 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2020年度没有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 2019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减少开支,厉行节俭。
(三)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 2019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制定完善公务接待内部管理制度,按照有利于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的原则,从公务接待计划安排、接待审批、接待标准等方面严格把关,公务接待费相应减少。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沈丘县产业集聚区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5.84万元。主要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完成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沈丘县产业集聚区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0年,本单位没有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所以未开展预算绩效评价。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河南省周口市沈丘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4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